掌上楓葉輕 第二章

書名︰掌上楓葉輕|作者︰針葉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找人不是他的專長,但計算精準、分析利弊,他卻得天獨厚。

來往加拿大的次數已數不清,當然,談生意是主要的,賞景則是順便。而這一次的誤打誤撞,似乎讓他的行程多了些味道。並不因同為華人而與她在異國他鄉有了遇故知的「蠢感」,也不因為她是個漂亮的女人,只是,她讓他放不開了。

只知道,她叫Betia。

目中無人?她沒有。

嬌縱任性?她也沒有。

唯一可以肯定,她很偏激,也很狂傲。

很好,相談數小時,他已能夠精準地分析出她的性格。接下來的問題,就是找到她。

沐浴後的男人,清爽地坐在落地窗前,欣賞著魁北克市的浪漫之夜,半斂的眼簾掩去犀利,慵懶迷人。

她是個可以吸引任何男人的女人,也可以說,她能挑起任何男人的征服;但能不能被征服,關鍵不在男人是否夠狂夠狠,而是在于她是否願意被征服。簡言之,這個女人的自我意識非常強,強到炙狂的地步。

懦弱老實的男人,她絕對看不上眼。

虛假而事業有成的男人,想必她會不以為然。

若是集痴心無悔、執著溫柔、勇猛狂熱于一身的男人,她可能會不屑一顧。

唉……男人支肘,將手擱在頜下,開始討厭自己精準的分析。

沒錯,關鍵和問題不在男人,而在她。她能挑起任何男人的狂熱,卻不知怎樣的男人才能挑起她的熱情。無可避免的,他心中蟄服許久的狂熱之血似乎被她給挑了起來。

怎麼辦?讓自己玩一場異國的愛情熱戀,還是一笑置之?

無論如何,一笑置之是最沒有危險的選擇,偏偏,他做不到。

距離她瀟灑的離開已經七天,而他的分析也持續了七天之久。通常,若是對一件事物有興趣,他會一層一層地假設思考,務必將事物剖析得清楚透徹,這也是他事業成功的最大原因。驕傲之余,他會送上最真摯的榮譽給父親,感謝基因遺傳的絕妙。但要他對分析的事物保持熱情,除非是未能看透,否則,一旦分析透徹,結果是拋諸腦後。

他自認將「她」看得很透了,也應該丟到腦後才對,為什麼七天來,腦中總是繞著那張淺麥色的臉,唇角微勾,眼中全是淡漠和輕屑?

那天回到芳堤娜古堡酒店,第一件事便是讓服務生查車牌。他的壞車第二天下午被送到酒店,引擎已經修理。第三天,服務生查到車牌是一家租車公司旗下的車號,目前已有租主。

想必是她了。

接下來的四天,因為忙著與生意伙伴接洽,讓他沒有太多的閑暇,而每每沐浴後,夜色阻去白晝的喧囂,坐在靜謐廳內望著窗外,腦中無可避免跳出那張淺麥的笑臉。

他不缺女人,可他又做不到對她一笑置之。

那麼,這個女人,他想要。

魁北克市(Quebec

City)是加拿大最古老的城市,城中彌漫著迷人浪漫的歐洲風情,那如王座皇冠般尖尖的古老建築、粉綠色的獨特圓錐式屋頂,無一不吸引著全世界的游人。它分上下兩個城區,許多宗教活動和行政管理多集中在上城區,而下城區臨著聖勞倫斯河,多是港口和古老民區,也是不可多得的游覽勝地。又因為歷史上受法國影響,當地的居民均說法語,當然,若是只會英文,也沒人不懂你的意思。

魁北克的氣候冬暖夏涼,而九月下旬的魁北克更是氣候宜人,古道漫步和日光浴是游人和當地居民最享受的事。然而,因為昨天下了一場雨,氣溫驟降,從二十度一下子縮到十二度,讓人不得不穿起高領毛衣。

忙了七天,該確定的合作大方向已定下,剩下的工作當然得丟給他的幕僚們做,因此司馬溫有了一天的清閑。

十點左右的光景,在餐廳吃了份墨西哥玉米肉卷,高大身影緩緩地拐出,在街道上無意識地漫步,尋找家人喜愛的禮物。若不是老媽昨晚一個電話,他是不會這麼勤勞的。

米灰色的休閑毛衣配同色系的休閑褲,一米八的身形完全不輸西方人寬壯的骨骼,俊逸的東方面孔不顯突兀,反倒因為悠緩的漫步吸引不少路人。

將手插入褲袋,他閑閑點了支煙,想著每天入睡前的那張麥色小臉。

在許多人看來,成功的男人總會有許多女人,就算你不必刻意去找,也會有性感尤物送上門來。基本,他算是很成功的啦——事業上;也算是很幸福的——家庭上……呃,是指父母身體健康,至于成天游蕩在外的小弟,不提也罷。

他不是純情小男生,也不是濫求無度的色男人,更不會玩「默默愛著你」的蠢游戲,可要如何才能「再見」那張麥色小臉?租車公司只說租給一位東方女子,卻不肯透露客人的詳細資料。OK沒錯,客戶數據保密是應該的,但他不能像傻小子一樣天天守在租車公司門外等她還車啊,是不?

「其實……也不是不行……反正我這段時間有空……」

叼煙的唇斷斷續續溢出一句,司馬溫倏地停下步子,瞪著手中裊裊升起白煙,不信自己會說出這種話。

是傻了,還是感染了魁北克的浪漫氣息,讓他精明的腦袋生銹起來?

彼不得多想,他用力吸了口煙,環顧四周,發現自己拐到一條不知名的道上,正想轉身,眼楮隨意掃過街尾,突然捕捉到一片熟悉,那是淺淺的……藍色。

拈煙的手一僵,很快的,他按熄香煙扔進垃圾筒,長腿一邁,悠緩的步子急促起來,但很輕快,隱隱透著莫名的興奮。

淺藍的頭巾在街角飛快晃過,隨即被兩個高大的褐發男人擋住。許是浪漫成性的緣故,兩名男人並無惡意,他們攔下女子只為搭訕。是故,飛快跑到街角的男人听清了三人的對話後,不覺輕輕呼了口氣,慢慢踱到其中一位褐發男人身後,等著女子發現他。

「……呢呶呢呶……Ω#☆#……」

「對不起,帥哥,我不懂法語。」女子用清晰的中文回答。

「嘰里啊啊……  ……」

「我不懂英文。」女子仍很禮貌。

「喲喲……吱吱……」看來褐發帥哥不打算放棄。

司馬溫見他們將手搭上她的肩,濃眉微皺,正要拍肩示意,卻見她突然舉起胸前掛著的相機,兩人尚未明白發生什麼,只覺得眼前一陣刺目白光,伴著相機「 滋 滋」的旋轉聲。等他們回神,女子已退到五步外,眯起倨狂的大眼,尖尖的麥色下巴高昂,睨視兩個被閃光燈照得短路的異國帥哥,口中的國語也是精彩萬分——

「兩只王八蛋,我說了不懂法語英語,沒時間陪你們散步曬太陽喝咖啡,滾!」

這樣……也叫不懂法語英語?真是受教。同樣被閃光燈「 」到短路的司馬溫,揉著眼楮啞然失笑。

饒是不懂中文,褐發男人也能從她不善的表情看出端倪,兩人面面相覷,正想跨前一步,肩部被人從身後各拍了一下,便听到一道醇厚的男中音——

「寶貝兒,你太迷人了,我不過走開三分鐘,你又讓帥哥們誤會是單身一人了。先生,謝謝你們欣賞我的女友,不過我可舍不得拿她與人分享。」前一句說的中文,後一句則轉成地道的法語。

兩名褐發男人回頭,看到一位身高不輸人的東方帥哥,嘴角掛著邪氣的笑,說的話很禮貌,眼神卻犀利凍人。

寒……十二攝氏度啊,怎麼感覺像華氏冰點三十二度。拉緊外套,兩名褐發男人尷尬地沖司馬溫笑笑,嘰咕一陣後繞過女子離開。

女子似乎驚異他的出現,眉尖輕輕抽動,隨即飛快笑起來。她低頭擺弄相機,同時舉步靠近他。

嗨,我們又見面了!這樣說會不會太老套?

我們真是有緣。這句……嘖,沒什麼特色。

我又見到你……

「嗨,我們又見面了!」不如裝作毫不在意……咦咦,她說、她說——

「我們真是有緣。」一身淡藍色系的毛衣牛仔褲,女子走到他面前,笑意盎然。

司馬溫牢牢鎖定那張麥色的狂傲小臉,眼角瞥過天空,不知該笑還是該裝酷。單身女子在外最易遇到危險,他已經以身為示警告過她了,她居然……呵呵……不可抑止地,沉沉的笑聲竟從喉中溢了出來。

再見了,真的能再次見到她了,他竟然覺得不可思議。今天真是他的吉日啊。

「寶貝兒,你搶了我台詞。」

「嗯?」她不太明白,揚眉傾首。

「我們又見面了這句,應該由我來說。」將手扶在瓦牆上,他低頭看她。她的淺麥膚色很均勻,不像成天在太陽下曬成黑炭或古銅色的女人,肌膚細膩,近距離能聞到淡淡的香味。

並不介意他差點踫到自己的鼻尖,她托了托脖子上的相機,伸手,「關佑珥。」

握起她的手,他明白這是繼續七天前的對話︰「司馬溫,我很樂意你叫我溫。」

「Samko不好嗎?」她瞪大眼。

「不……因為,我會叫你右右。」他一笑,並不打算喚她的英文名。

她輕輕一笑,隨他高興。想抽回手時,又听他喃喃念了數遍,開口道︰「右兒,右兒,恕我冒昧,你不會有個姐妹,而令尊又剛好叫她左兒吧?」

「……」

「右右?」

「人右佑,王耳珥。先生,你猜得沒錯,我家的確有個叫左耳的,是弟弟。」忘了抽手,她的眼直直對上他,斂去笑意。

「……真的?」她的神色反倒令他不信。

「假的。」

她一本正經,也想起要收回自己的手。司馬溫順著她抽手的力氣,縮縮一放,隨後用力將她拉到懷中,「佑佑,真高興我們能再見。我……我……」

咦,又是什麼東西抵著他的月復部,圓圓的……

「溫,我了解你在魁北克遇到華人的興奮,不過,你可不可以放開我,我的相機被你夾住了。」

「……」換他發怔。

「溫?」

終于,他唉氣,放開她,看到她胸前鏡頭圓圓的專業相機,「你玩攝影?」

「嗯。」她點頭,檢查相機有無損害。直到確信完好無損後,她抬頭輕笑,「溫,謝謝你教我節油。那天晚上加的油,好像真的多用了幾天。」

「不用謝。」將手插進口袋,他僵硬地拉出笑容。

「你是移民嗎?」

「不,工作,順便游玩。你呢?」

「我是單純地旅行。」她轉了轉大眼,學他將手插進口袋,「我今天打算行走魁北克城,你有沒有興趣?」

她,在邀請?沉思地盯著淺麥色笑臉,胸口萌生起陌生的悸動。這個女人不僅狂傲偏激,也絕對開朗大方——他似乎又多了一項認知。

她會偏激,卻不咄咄逼人,若有心于人融洽相處,沒人抗拒得了,即使她僅是興致所來罷了。至少,他無法抗拒。故而他的回答是︰「有。」

「太好了。」她低頭掃一眼他的腳,又皺眉起來,「你穿著皮鞋,不怕腳磨出泡?」

「只要不是跑步,我沒問題。」踏踏腳底,他聳肩。

她聞言低頭一笑,彈出響指,「OK,我們走吧。」將手插入他的臂彎,她挽起他,笑容大大的。

微訝她突兀的舉止,司馬溫眼中瞬間閃過錯愕,隨即斂下眼底,任她拉著開始徒步魁北克城。

他們相識不久,甚至可以說不熟,她輕率的舉動難免會令人誤會輕浮隨便,可她的一舉一動似乎有著強烈的目的性,此時的動作會造成將來怎樣的結果,只有她自己清楚。何況,她出人意外的行為總能跳月兌他精準的分析,每每令他嘗到的滋味只有懊惱。

她不是個輕浮隨便的女人,那麼,她挽起他,是何目的?

必佑珥是攝影師,一家較為出名的雜志的——攝影師。

哦,別搞錯,出名的是雜志本身,她嘛……大概是不想讓人煩到,同行們听了她的名,皆以為是無名小卒。

《攝色》雜志,亞洲區發行量最大的攝影雜志,在海外十二個國家授予分區版權,甚至西歐和美洲的一些國家也有發行。當然,比起法國的《PHOTO》、美國的《國家地理》,《攝色》相對的名氣小一些,卻無損它發行量高居亞洲排行榜首位的事實。

她沒有神秘地隱瞞職業,在隨意的閑逛中坦然相告。照理,他應該滿意才對。但僅僅是照理,事實上,她細述了關于自己的事,卻對他的來歷毫無興趣,讓他氣結。

照她每年有八十天的休假推算,應該是個很不錯的攝影師,否則公司不可能給她如此長的假期。去年九到十月間,她從哈密爾頓出發,沿著多倫多——奧沙瓦——渥太華的路線,游覽了加拿大東南部的楓景楓情。今年,她則從渥太華出發,以蒙特婁——尼加拉瀑布——魁北克城為線,繼續去年的賞楓之旅。因游玩時間較長,她通過網絡在魁北克城的郊區租了一間小屋,房東瑪娜哈太太是位四十多歲的因紐特人(即愛斯基摩人)——她說。

此刻,他們正在地下城,氣溫比地面高,高領毛衣已讓人吃不消了。他拉拉領口,感到身上一陣燥熱。

「我請你吃冰激凌。」她突然跳了一步,像只小藍鴨。

未等他開口,淺藍的頭巾早劃出一道弧線,擠到小冰店去。兩分鐘後,一人一只冰激凌,邊走邊舌忝,不亦樂乎。

「嗯——在地下城吃冰真是舒服。」粉舌舌忝了一圈,猶不滿足地在唇邊劃過一圈,她閉眼享受著冰涼,開心不已。

盯著手中舌忝了一半的冰激凌,再看看她只剩空殼的手,司馬溫突然羨慕起冰激凌起來。他居然很邪惡地希望能像巴巴爸爸一樣,把自己變成冰激凌,放在她手中讓她舌忝。

啊,太邪惡了,他以前可沒這種變態傾向的。太邪惡……太邪惡了……

「溫?」

他回神。

「你在發呆。」她陳述。

收回邪惡的心神,他不自然地咳了聲,打岔問︰「因紐特人不是應該穿著厚重在皮毛,坐在狗拉的雪橇上嗎?」

「你說的是生活在北極附近的因紐特人,瑪娜哈太太是因紐特人的後裔,她爺爺那個時代就移民到加拿大了。啊,她有個兒子卓安,很可愛。」她吃完冰激凌的脆皮,開始眼饞他手中舌忝到一半的東西。

他吃得……真慢,這可是她最喜歡的楓糖巧克力味,他干嗎像吃中藥一樣?不理他,勾著他的胳膊沖到烤肉店前,五分鐘後,她的手中多了五串鮭魚卷。

「要不要?」大方地遞給他三串,也早塞了一串進自己的嘴里。兩人相遇時已經十一點多,當時都沒興趣吃午餐,拖到現在三點,是時候享受下午茶了。

司馬溫盯著香噴噴的鮭魚,再看看吃到一半的冰激凌,正遲疑著,她卻突然搶過他吃到一半的冰筒,三下五除二塞進嘴里,再把夾在指縫中的鮭魚串塞給他。

「快吃。」

眼中閃過愕然,他飛快掩飾下。

她……知道自己的動作意味著什麼嗎?

她的舉動總讓他模不著頭腦。

到目前為止,他們只逛了魁北克的上城區,待會用過餐,她應該會去下城。她的游玩很率性,沒有目的,想到哪兒去哪兒。先拉著他在濱海廣場上的都伏林步道(Dufferin

Terrace)享受日光浴,順便欣賞聖勞倫斯河的景色和芳堤娜古堡酒店,因為本來就住在酒店里,他對景色沒什麼興趣,倒是覺得金色楓葉下那張淺麥色笑臉的吸引比較大。

听說他要為家人買禮物,她轉而將他拉到兵器廣場一帶,七彎八拐地拐到滿是工藝品的小巷子里。原以為她會幫忙殺價,盡一盡朋友之誼,誰知她把他往小巷里一推,說了句「自己搞定,我等你」後,拿著相機拍照去了,真的讓他孤零零一人挑禮物。

一路走下來,她欣賞得多,而真正讓她駐足拍照的卻少之又少。而且,她對食物的品位……不高。完全不挑剔。

「溫,你肚子不餓?還是不喜歡這種小吃?」見他發愣,她輕輕拉扯他的衣袖,眼中流露出「一點也不介意為他吃掉鮭魚」的信號。

粉紅的小舌,饞意十足的小臉……哈!司馬溫驀然失笑。差點忘了,她是個偏激的美人兒,有什麼奇怪的舉動應該算正常吧?

是了是了,很正常。

咬了口鮭魚串,看到她突然泄氣的神情,心頭不覺一悸,「我只要一串就夠。」將沒咬過的兩串塞回她手中,見到滿足的笑臉,他不由得也高興起來,盡避……他嚼不出口中的鮭魚是什麼味道。

欣然接受,她以笑為謝,毫不客氣解決掉。

「喜歡吃,為什麼不多買幾串?」他很奇怪,小店前排隊的人不多。

她搖頭,「多了會膩。」

咬下最後一塊魚肉,將細棒扔進垃圾筒,她重新挽起他在地下城閑逛,同時計劃著去哪家餐館解決五髒廟。逛啊……逛……

「你會在這兒停留多久?」他突然開口。

「兩個月。」

「兩個月之後呢?」

「當然是回去工作,不然會被那位色迷迷的編輯追殺到天涯海角的。」

是嗎?他笑了笑,為她的逗趣。側首凝她,才發現她正直直地望著自己,那麼狂妄,那麼地……評估?他更好奇了,「看什麼?」

抿起紅唇,她側頭,「溫,你覺得我們現在……算什麼?」她比了比兩人親密的距離。

「你認為算什麼?」他凝眉。

「玩伴?同鄉?我想我不需要。你呢?」

「我也不需要。」停下步子,他側身與她對視,卻听她丟出一顆炸彈——

「你想來一段異國戀情嗎?」

緊皺的眉頭表明他的不解。

淺麥的笑容揚起不羈,「既然我們都不需要人陪,但我們現在卻彼此陪伴著,你不覺得太可惜嗎?」

可惜?她的論調真奇怪。

拍拍他的胸,她繼續︰「所以,既然遇到了,我們不妨……來一段異國熱戀如何?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負擔,對未來也不需要保證。楓景好心情好,不如讓我們好好相處一段時間。你同意嗎?最重要的一點,你不討厭我,我不討厭你。這是非常好的開始。」

回答,是他的眉攏成「川」字。

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負責,對未來也不需要保證——偏激的女人。

來一段異國熱戀——這就是她今天奇怪行徑的目的?

直覺地,他想否定。拒絕在喉間繞了繞,唇邊卻揚起邪氣俊美的笑,「寶貝兒,你說真的?」

她點頭。

「沒問題。」倏地將她拉進懷,有了前車之鑒,他先一步拉開她的相機,不顧人來人往的地下城,緩緩低頭,「我答應你。」舌忝去唇邊殘留的鮭魚汁,滿意她沒有退縮。

「謝謝。」她笑,有點吃不消他擁抱的方式。若以後想抱她時,總拉得她頭暈可不行,她得提提這一點,「你可不可……唔……」

抗議無效。

倏地噙住紅唇,他做了在腦中打轉八天的事——深深深深深地……吻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