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夫要更名 第10章(2)

書名︰前夫要更名|作者︰馥梅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「夏佐。」姜婉隻又喚,不知道她在干什麼,怎麼對她不理不睬?

「什麼事?」最後一朵了,一定會成功的。

「明天我們去做結婚登記。」姜婉隻干脆直接說了。

鋒利的刀鋒削掉了只差一瓣便完成的白玫瑰。

「Shit!」夏佐低咒了一聲。

「原來和我結婚是狗屎啊!我懂了。」她挑眉,好整以暇的轉身走開。

夏佐一愣,顧不得白玫瑰了,立即丟下刀子轉身沖向她,一把從背後抱住她。

「不是。」他激動的喊。

「不是什麼?」她暗笑。

「你不是。」夏佐說,指向廚房流理台上的東西。「那個才是!」

「你準備料理狗屎嗎?」她愣了愣。

夏佐忍不住笑了。「你過來。」

她順從的讓他拉進廚房,總算看見他剛剛在忙些什麼了。

「好漂亮喔,夏佐。」

「喜歡?」

「喜歡,好喜歡,我愛死了。」姜婉隻開心極了。「你雕的嗎?真的是你雕的嗎?」

「對。」他點頭。

「你怎麼會?之前不是還不會嗎?」

「學的。」

姜婉隻一愣,旋即領悟。

「因為我喜歡,所以為我去學的,對不對?」

夏佐沒有回答,只是默默的望著她。

她知道答案,感動的抱住他的腰,眼淚差點掉了下來。

夏佐擁著她,溫柔的撫著她的背。

「隻。」他溫柔低喚。

「嗯?」她抬起頭來。

「我再雕一朵,你等一下。」他輕輕的推開她,拿起白蘿卜雕刻起來。她站在一旁,看著他俐落熟練的刀法,很是驚嘆,明明是這麼短的時間啊!

一會兒,一朵白玫瑰完成,夏佐將十一朵白玫瑰排進事先準備好的容器做妝點,然後捧到她面前。

「隻,生日快樂。」他說。

姜婉隻驚喜得瞠大眼,「我都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!」

她伸手想接過,可是他卻沒放手,疑惑地望著他,發現他似乎有些緊張。正當她疑惑不解時,他突然單膝跪了下來。

「隻,請你嫁給我。」姜婉隻震驚極了,一股狂喜和滿滿的感動瞬間充斥她全身,她激動的往前一撲抱住了他。

「啊!」夏佐輕呼,手上的白玫瑰被她撞掉到地上。

「好,我嫁給你,明天就嫁給你!」她大聲的喊。

夏佐一愣,忘了被毀的白玫瑰,激動得張手緊緊的抱住她。

「不過……」好一會兒後,她又猶豫的開口了。

不過?夏佐挑眉,輕輕的將她推開一點距離,疑惑又帶點緊張地望著低頭的她。

「隻?」他輕聲喚。

她吐出一口氣,緩緩的抬起頭來,認真的凝望著他。

「這次結婚的日子,由你和我父母討論。」她知道他為她做了很多很多事,理應讓他決定結婚的時間,但這是他們一直欠她爸媽的,這一次,他必須讓她的父母接受他,答應將她的終身托付給他,讓她的父母真正的放心,並祝福他們。「你願意嗎?」

夏佐看著她,之後點點頭。

「好。」他懂她的意思,他是該好好的向岳父、岳母們賠個罪,努力讓他們接受他,將隻交給他。

站在自家大門外,久未回家的姜婉隻緊張得手心直冒汗,門鈴遲遲不敢按下。

夏佐低頭凝望著她,心微微發疼著,當初的他愛得太過霸道、目中無人,讓她為了他與親人決裂,如今只是簡單的回家而已,竟讓她如此緊張。他在心里嘆口氣,抬起手,代她按下門鈴。

身旁的抽息聲幾乎在同時間響起,他伸手緊緊的握住她的手,安撫她。

「隻,有我在。」他面對著大門,低聲的對她說。

姜婉隻聞言,抬起頭來,看著他堅定的側臉,一會兒後,他也偏過頭來望向她,她看見他眼底的溫柔覺悟和決心,像在告訴她︰別怕,一切有我,相信我。她深吸了口氣,在他堅定的眼神下,雖然緊張難免,但卻漸漸的感到安心。

「哪位?」對講機在此時傳來回應。

是媽媽!听到那久違的慈祥聲音,姜婉隻眼眶驀地發紅,鼻頭一酸,張嘴,卻發不出任何聲音。

夏佐于是上前道︰「您好,我是夏佐,我帶婉隻回來了。」

對講機里有瞬間的沉默,好一會兒才傳來微顫的聲音——

「真的……是……婉隻嗎?」說完,大門喀答一聲被打開。「快!快進來!」夏佐推開大門,牽著婉隻的手跨進門里。

才剛踏進院子,玄關的門已經被打開,一對老夫婦焦急的走了出來,看見他們,老先生紅了眼,老太太則雙手捂著嘴哽咽著抽泣。夏佐望著他們,心里再次充滿愧疚。

他對著兩老深深的一鞠躬,彎著腰,久久沒有起身。

「爸爸、媽媽,我……回來了。」姜婉隻哽咽,也跟著一彎腰。「對不起,我……」

「回來就好。」姜父打斷女兒的懺悔,和妻子走上前,一人扶著一個,讓他們直起身子。「回來就好了。」

「爸……」姜婉隻撲進父親的懷里。

「婉隻,我的婉隻……」一旁的姜母,也伸手環抱著女兒。

「媽!」她伸出一只手抱住母親。

姜父拍拍女兒的背,將女兒交給妻子後,便望向靜立在一旁的夏佐。

「有什麼話,進屋里再說吧。」他威嚴的說,轉身走進屋里。

「進來吧!」姜母也看了夏佐一眼,然後牽著女兒的手走進屋里。夏佐則跟在他們後面走進去。

一進到客廳,發現姜家大哥也在,視線正不偏不倚的對上他,面容和姜父一樣嚴肅。

「大哥……」姜婉隻低喚。

「回來啦!」姜大哥溫聲的對妹妹微笑道。

「嗯,我……回來了。」他低下頭小聲的說。

「都坐下吧!」姜父在單人沙發上坐下,見他們都一一的坐在沙發上後,他才望向和女兒並肩坐在一起的夏佐。「已經離婚的兩個人,為什麼又會在一起?」

「爸……」姜婉隻才剛開口,夏佐便捏了捏她的手。

「我來說,隻。」他輕聲的對她道,接著轉身姜父解釋,「岳父、岳母、大哥,這次我和婉隻一起回來,是要來向你們請罪的,當初因為我的不懂事,造成你們和婉隻這些年來的痛苦,我深感抱歉,請你們原諒我。」他站起身來,然後又是深深的一鞠躬。

姜婉隻掩著嘴,高傲如他、冷酷如他,為了她,竟一而再的折腰。姜父沉默,姜母錯愕,姜家大哥則雙手抱胸一臉漠然的瞪著夏佐。

姜婉隻望著家人,他們的沉默讓她感到好不安。

「爸……」她想站起身,肩膀卻被夏佐給按住。她望向他,彎著腰的他,對她搖了搖頭。

她懂他的意思,他是說,這場戰役,他必須親自上場。

于是她只好不安地坐著,含著淚,望著三個她親愛的家人,無聲的懇求他們,別為難他。

「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,我們不想再追究,女兒大了、翅膀硬了,留不住不是任何人的錯。」姜父終于沉聲的開口。「坐下吧!」

夏佐直起腰,望了三人一眼後,才重新坐下。

「我們想知道的是,現在的狀況是怎樣?」姜父繼續說。「你們已經離婚了不是嗎?為什麼又會在一起?」

「我和婉隻打算重新開始。」夏佐說,並沒有想要解釋過去的意思。

「你們以為婚姻是兒戲嗎?結了又離,離了又想結!」姜父喝斥。

「就算離婚了,在我心里,婉隻依然是我的妻子,我從來都不曾有過她不是我妻子的念頭。」夏佐認真的說。「我們這次來,除了要向你們請罪之外,也是來請求你們答應,再次將婉隻嫁給我。」

「有必要嗎?你們都是成年人了,就算我們不答應,你們還不是一樣可以結婚?」姜父沉聲說。

「我會請求到你們答應為止。」夏佐一臉嚴肅。

「婉隻,你的意思呢?」姜父望向女兒。

「你們不答應,我們不會結婚。」姜婉隻說,眼淚卻掉了下來。

「婉隻,當初你受的傷,這些年所受的苦,你都忘記了嗎?」姜大哥忍不住問。

「沒有忘,大哥,可是夏佐他……比我痛、比我苦。」她握住夏佐的手,夏佐立即緊緊的反握住。「我很愛、很愛他,可是和夏佐對我的愛一比,我以為很深的愛,就顯得微不足道了。對他,我沒有任何懷疑,這一次,是為了彌補過去我的任性對你們所造成的傷害,所以……如果沒有你們的祝福,我和夏佐不會結婚。」

姜父、姜母和姜大哥聞言,眉頭同時皺了起來。他們不懂,明明負心漢是夏佐不是嗎?

三人相視一眼,同時理解,若非婉隻又是被愛情沖錯頭,就是當初的離婚另有隱情。

看來,久違多年的家庭會議要重新開辦了。

「你在客廳等著,我們要開家庭會議。」姜父對夏佐說,起身望向女兒。「婉隻,你跟我們到書房。」

目送姜家一家四口走進書房,夏佐難得的感到坐立不安起來。

餅了將近一個半小時,書房的門終于開啟了,姜家一家四口魚貫的步出書房,夏佐立即站起身,看見紅著眼、淚痕未干的姜婉隻時,心狠狠的一抽,知道希望渺茫。

「隻。」他上前,輕輕的抱住了她。「沒關系,我們有很多時間。」

「不,你們已經沒有時間了。」姜父重新坐回單人沙發上。

「岳父……」

「我不是你的岳父。」姜父板著臉說。

夏佐一窒,握緊姜婉隻的手,果然……

「下個月二號是個好日子,就訂在那天讓你們結婚,我可不會讓女兒隨隨便便的去做個登記就算了,你要準備一個隆重的婚禮,只剩下十八天,沒有多少時間了。」姜父突然又說,見夏佐臉上難得出現冷酷之外的表情,一臉驚訝錯愕的樣子,忍不住得意的一笑。「等結完婚,到時候我才是你的岳父。」

夏佐望向姜婉隻,見她微笑的點頭,這才相信自己沒有听錯。可……為什麼?他真的感到很意外,基本上,他早就做好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了。

姜婉隻看出他的疑惑,但笑不語,因為她把他為她所做的一切全都告訴親愛的家人了。

「婚禮全部由你準備,時間不多了,你辦得到嗎?」姜父問。

「沒問題。」他立即承諾。

「結婚以後,對未來有什麼規劃?」姜大哥問。

「如果婉隻沒意見,我打算在附近找間屋子搬過來住。」他說,望向驚訝的姜婉隻。「我知道你很想家,而我住哪里都無所謂,只要有你在就好。」

「謝謝你。」她感動的抱住他。

「也好,房子一半的金額我來支付,算是給你們的結婚禮物。」姜父說。

「不用了,我……」夏佐想婉拒。

「謝謝爸爸。」姜婉隻卻立即接受。

「隻……」他微微蹙眉。

「這是結婚禮物,你不接受嗎?」姜父瞪著他。「年輕人有骨氣是很好的,不過你現在不比以前了,以後又要養家,應該也有未來的規劃吧!看是要創業還是怎樣,都需要資金,到時候還是得靠你自己了。」

「對啊!夏佐,這是爸媽的好意,我們就接受吧!」

現在不比以前?難道他們以為他沒錢嗎?

可是……他很有錢啊!

夏佐看著他們一家四口逕自開始討論要住什麼樣的房子、大概在什麼地段、透天還是大樓等等,心里暗暗一嘆,又忍不住露出一抹淺淺的,幾乎看不見的微笑。

算了,他們高興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