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貝大猛男(中) 第12章(2)

書名︰寶貝大猛男(中)|作者︰黑潔明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看著她的背影,屠震握緊了在長褲中的拳頭。

雖然只有短短一瞬,但他看見了她掩藏在假笑面具之下,受傷的痕跡。

差一點,他就要伸手拉住她。

可是,就算他拉住了她,那也不能改變什麼。

他不需要去念大學,他不在乎學歷,他所想要知道的知識,阿南都能教他,所以他只需要盡快去服完役,回來後就能專心做他自己的事,再不需要去擔心其他。

這是他早就決定好的事,在他跟著武哥北上之前,就決定好的方向。

他早就決定好了,就像他決定,這輩子都不交女友,不娶妻一樣。

他這種身體,就像顆未爆彈,雖然沒有定時器,卻隨時會爆,也許今天、也許明天,誰也不能保證,他什麼時候會出狀況。

既然不可能有結果,又何必麻煩?

何必?

他告訴自己,這麼做是對的,丁可菲是個普通人,只是被武哥拐騙進來一天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廉價勞工,她什麼都不知道,什麼都不曉得,她會喜歡他,也只是因為公司里他和她年齡比較相近,最常相處在一起而已。

他……在乎她。

在他感冒之前,在他傷害她之前,在武哥痛扁他之前,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件事。

一開始,他覺得她是個沒用的麻煩;然後,他覺得她也沒那麼糟糕;跟著,他將她歸類到笨手笨腳的小女佣同事。

這個膽小卻又堅強的小笨蛋,始終笨拙的關注他的需要,總是對著他臉紅傻笑,他知道她喜歡他,打一開始就知道,他不在乎這件事,他一直覺得那不重要,直到那一天,她的淚,讓他慌了手腳……

才發現,不知道何時開始在乎她,不知道何時開始注意她,不知道何時開始,她己經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。

不知道在哪天哪夜,她已經悄悄的,佔據了他的視線。

他已經習慣起床會看見她,吃飯會看見她,習慣她的大驚小敝,習慣幫她收拾三天兩頭冒出來的小麻煩,習慣看見她對他臉紅、沖著他傻笑,甚至習慣了她的碎念與嘮叨。

他習慣了,所以沒有察覺,沒有來得及阻止,對她的好感。

一旦意識到了,被逼得面對了,整個狀況變得更加一發不可收拾,他變得更加在意她,越來越……難以控制……

那,是不可以的。

他不想將她拖下水,他所處的狀態,是團爛污,他不知道武哥為什麼要將只是普通人的她扯進來,卻曉得自己不該把情況弄得更糟。

只要他去當兵,她慢慢會認識更多的人,久了就會淡忘這份感情。

她才十八歲,才正年輕,她的人生才要開始,他知道世界有多大,她還不曉得,他很清楚,她待在紅眼,之後.慢慢會認識很多人,等她開了眼界,到時就會將視線從他身上移開。

他不過是個脾氣不好,任性妄為的臭小表,一點也沒什麼了不起。

他自己清楚,再沒人比他更了解這件事。

這樣是最好的,對她和自己都好,等他當完兵回來,她就會看開,到時她就能真的把他當朋友。

只當朋友。

這樣很好,是他所希望的。

明知如此,他卻依然覺得郁悶。

日,正當中,曬得路上柏油,都仿佛開始融化。

當他抬腳,慢吞吞的朝那間餐廳走去時,他莫名知道自己永遠都會記得,這個熱到讓人發悶的夏天。

還有……她……

***

月兒彎彎,爬上了森森的水泥石牆。

蹲在簡陋的書桌旁,可菲呆看著窗外,那在建築夾縫中,閃耀著皎潔光輝的銀白。

她合上日記,關掉台燈,為了撿掉到地上的筆,才不小心看到那爬上樓的月亮,然後她就蹲著了。

就這樣蹲在桌旁,靠著落地窗,看著那抹銀月,發呆。

因為天氣熱,她將門窗敞開著。

遠處,車與人聲交錯,間或夾雜著電視節目的聲響,半夜十二點了,這城市依然散發著生命的氣息。

她其實是沒有資格不愉快的,她知道。

他只把她當朋友,他強調過很多遍了。

她對他沒有妄想,真的沒有了,唯一有的,是希望能成為朋友,但即便如此,還是覺得難過。如果她昨天沒問,也許他根本連提都不提了吧,或許得等到明天他離開了,才會曉得。

可是,她畢竟不是他什麼人,他本來就沒有義務得和她報告。

震驚過後,浮上心口的,只有淡淡的哀傷。

深深的,她嘆了口氣。

無論如何,再怎麼樣,他還是和她說了。

她不曾想過,他會有升學之外的選擇。

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
什麼事呢?

她不認為當兵是他口中所說「重要的事」,但他最終還是沒有將它說出口,畢竟她只是個「普通朋友」。

朋友很好,沒有不好,真的沒有。

她真希望自己能夠真心誠意這樣想就好了。

當兵呢。

現在當兵,是要多久?應該不像以前要兩三年了,但少說也要一年多吧?

靶覺,好久。

她認識他,也不過就一年多……

丙然,天下無不散的宴席啊。

餅去一年多的相處片段,在腦海里——浮現,等她發現,她已站起了身,下了樓,來到廚房,忙碌了起來。

***

地上,有著一個便當。

那是三層式的白鐵便當,外面還套著拼布做的便當袋。

那特大號的便當,就在他房門外,他差點踢翻了它,幸好在最後一秒看見而及時收腳。

他看著它,半晌。

現在是清晨四點五十,公司里的人應該都還在睡,昨天屠勤有問過是否要載他去火車站,他拒絕了。

他買的是早上第一班的火車,那麼早,不需要讓人也跟著他早起,他自己會去車站。

但他的門口,有個便當。

他彎來,看見上頭,放了一張紙,上面只簡單寫了一句話。

記得要吃飯。

可菲

便當是熱的,幾乎有點燙,像是剛剛才做好。

胸口,莫名緊縮著,好像也有點燙。

他沉默看著那張紙條,然後將它收了起來,提起便當袋,穿過黑暗的走廊,上了樓。

他在一樓的樓梯口停下,駐足。

老公寓里,很安靜,沒有丁點聲音。

他忍不住回頭抬首,看著上頭。

曲折的樓梯,不斷蜿蜒向上,毫無聲息,在那一秒,他突然很想上樓,卻不知自己想上去做什麼。

所以,他什麼都沒做,只是轉回頭,打開了門,走進清晨微涼的空氣中。

必門的聲音,很輕,卻在寂靜的清晨中,順著曲折樓梯,向上,回蕩,傳到了那打著赤腳,坐在三樓樓梯上的女生耳里。

她沒有探頭去看,她不敢。

但他拿了便當了嗎?他也許會因為是她,怕拿了會讓她有所期待,而故意將它留下來。或許她不該署名,或許她根本不該留紙條,那樣也許他就會以為那是屠勤或屠鷹做的。

她坐在樓梯上,忐忑的想著。

他拿了嗎?

她兩手交握擱在膝上,等了一秒又一秒,終于再忍不住轉過身,躡手躡腳的爬到了樓梯轉角的窗邊,蹲跪在那邊,偷看。

清晨的巷子里,天色將明未明,街燈還亮著,在那條安靜的巷子中,只有一個人踽踽獨行。

他戴著棒球帽,穿著輕便的衣褲,背著簡單的行囊,已經快走出了巷口,但她看見,他手上確實提著一袋丑丑的拼布包。

心口,微微的縮,莫名的酸。

看著他的背影,她眼眶無端熱了起來,在她短短十八年的歲月之中,似乎每一個她喜歡的人,最終都會離她而去。

靠山山倒,靠人人跑,靠自己最好。

這古老的諺語,無端浮上心頭。

就在那一剎,她知道,她青澀的少女時代,已經正式畫下了句號。

雖然他看不見,她仍偷偷的抬起手,和那個漸行漸遠的身影揮了揮手,悄聲和他及年少單純的自己告別。

「Bye、Bye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