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圖 第十章

書名︰拼圖|作者︰凌淑芬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安可仰從書架最角落搜出已經積滿灰塵的六法全書。他吹口氣,一層灰色的薄霧騰起。

真煩人,大好的星期一,模魚蹺班的好日子,他凌晨四點才入睡,竟然下午就被人挖起床!

安公子咕噥兩聲,望一眼杵在他客廳的人形立像,算了,還是不要捋虎須好了。他搔搔一頭長及肩膀的烏發,打個呵欠,夾著六法全書來到客廳,癱進沙發里。

「好,讓我搞清楚現在的情況。」他翻開法典。「你們兩個人確實舉行過婚禮了?有公開儀式,和兩個以上的證人?」

「整個村莊的人看著我們結婚。」郎雲轉身面對主人,全身仍然充滿冰冷的怒火。

「好,根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,結婚的形式要件,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。所以這一點我們很難反駁,你們確實處在已婚狀態。」安可仰撫著下巴深思。

「我並不想反駁。」他過度溫和有禮地提醒。

安可仰恍若未聞。「不過還有個爭議點,當時你並未使用真名,所以和她結婚的男人是一個叫『張國強』的家伙。如果你以這個化名簽下結婚證書,就涉及偽造文書,你沒有吧?」

「我們沒有簽下任何證書,只是在村人面前交換誓言。」他走回死黨的對面坐定,長腿跨在另一腿上。

無論他表現得多平穩,安可仰總覺得自己像獵豹眼下的小綿羊。

「嗯,讓我想想看,既然我是一個這麼厲害的家伙,或許我們可以找到方法鑽法律漏洞,訴請這樁婚姻無效。」

這家伙完全沒有搞懂他的目的!

「你的律師執照還管用吧?」郎雲懷疑起死黨的能力。

「這又不是捷運悠游卡,用完了還得重新加值才能生效。」安可仰深受侮辱。「找上我算買一送一耶!台灣美國執照隨你選,我都沒加你錢了,你還敢挑三撿四的?」

看他一副頹廢性感的浪蕩子形象,郎雲不太確定這種人能勝任他的「私人律師」,但現在不是挑剔的時候,他需要一個信得過的人。

「听好,我要你這麼做──」

☆☆☆

葉以心瞪著她這輩子所見過最土的男人。

事實上,她不只「瞪著」而已,她震驚極了。

兩個又圓又大又粗又黑的鏡框遮住他半張臉,讓她甚至看不出他的長相,只勉強記住瘦削的下顎線條。他的頭發綁成可笑的麻花辮,身上穿著只有港劇法庭戲里才看得到的黑色律師袍。然而,這些身外之事再無法興起更多的震驚。

她茫然坐在原地,看著土律師的唇不斷蠕動。從他結結巴巴的話中,她終于整理出一點意義,然後,瞪圓的眼便一直無法回復到正常大小。

「……大、大大、大概就是這樣。」土律師咽了口唾液,頂高可笑的大眼鏡。

葉以心的腦中一片空白。

「你說,你是郎雲的律師?」她听見自己的聲音在問。

「是、是是、是的!」土律師拿起水杯,一只手顫抖得如此之強烈,水都濺了出來。

「你說,他叫你……」她必須深呼吸一下才有辦法說完。「他叫你來做什麼?」

「我我、我剛才、才花了二十分鐘時間,講講講、講完了,還、還要重講一次嗎?」那可能會花上許多時間。

「不要再結巴了!」她必須克制自己不要尖叫。

「我、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。」土律師的眼角含著淚光。

葉以心強迫自己按下焦躁感。「對不起,是我的錯,我不該這麼說。你剛才說,郎雲請你來……」

「來、來來和您商量一些法、法、法律上的問題。」土律師試著將結巴的狀況降到最低。

「關于我和他的,」她頓了頓,咬牙吐出,「婚姻?」

「是是是、是的。」土律師再喝一口水,終于顯得鎮定一點。「是這樣的,因為,因為兩位交往了兩年才結婚──是兩年沒錯吧?」

他低頭翻找隨身帶來的公事包,緊張過度,公事包砰地落在地板上,里面的文件散落一地。

「對不起,對不起,我馬上整理好!」惶恐的律師手忙腳亂開始收拾。

葉以心瞪著趴在地板上的男人,無法置信。「郎億集團」的財務困窘嗎?以郎雲的財力,他只能請到這種律師?

她絕非對任何口齒障礙的人表示不敬,只是天殺的不敢相信,郎雲竟敢丟給她這種炸彈,還派一個連法條都要看小抄才講得完整的三腳貓!

她覺得深深被侮辱了。這就是她在郎雲心里的地位?隨便派個阿貓阿狗過來,就能搞定?

「起來!別再撿了!」她低喝。

「是。」土律師倏然端正坐好,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安分得像條狗。

她必須多深呼吸幾下,才能確保自己不會暈過去。

「我想這其中必然有某種誤會,我和『郎雲』並沒有結婚。」

土律師咽口口水,那副可笑的大眼鏡吊在他的鼻梁上。

「這其中有許多爭議,我的當事人指出,那個,呃,你們舉行過公開儀式,以及,那個,呃,全村的民眾都前來喝喜酒,所以這個,呃,它已經符合民法上的結婚要件。」

葉以心忽視他偷瞄小抄的斜眼。「整個村子里的人都可以告訴你,我的丈夫不叫『郎雲』。」

「這應該沒有太大差別,因為整個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證,郎雲就是那天的新郎官。」他的腦袋突然靈光一下下。

「我們何不省掉這些細節,直接切入主題。你的當事人究竟想要什麼?」葉以心的指關節緊到發白。

「因為,呃,您知道,婚姻包含很多層面,還有,呃,它的影響力很廣泛。」土律師伸出一根手指在桌面上畫圈圈。「咳,那個,您嫁給郎雲的這個事實,會讓兩位的財務問題變得非常復雜。畢竟,您也知道,郎雲不是普通的升斗小民,那個,他主持一個獲利率頗高的,呃,龐大的企業體,所以……」

「我們的婚姻和他的公司有什麼關系?」葉以心打斷他的嘮嘮叨叨。

土律師把即將滑落的眼鏡推上去。「兩位婚前並沒有簽下婚前協議,因此婚後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為主,也就是,那個……」他飛快瞄一眼手中的小抄。「夫妻雙方共同持有為法律原則,所以,如果您堅持中斷婚姻關系,那個,呃,郎雲在婚姻期間的一切收入便被視為兩個人的共同……」

她再度打斷他的背書。

「郎雲以為我會要求分他的財產?」她發誓她會飛到台北,殺了那個男人!

「呃,不是,這個是我提醒他的,他覺得很有道理。」土律師咧出一個羞怯的笑。

或許她應該先殺了眼前這個。

「你們兩個究竟想做什麼?」她咬牙切齒地問。

「郎先生的意思是說,您是他的妻子。」土律師用力點點頭,一副講到這里她就應該懂了的表情。

「所以?」葉以心的秀容掠過一絲茫然。

「這樣比較方便一點。」土律師失望地看著她。她居然听不懂?

「方便?」

「財產的問題。」土律眼中的失落越來越濃了。

「財產和方便與我是他的妻子有什麼關聯?」葉以心生平第一次興起想說粗口的沖動。

「離婚就要牽涉到財產分配的問題,所以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維持現狀,于你于我的當事人都方便。」土律師只好為她解釋,很得意自己想出一個霹靂無敵優的結論。

「他的財產我一點都不感興趣!」她怒喊。

「好,那我們起碼解決了一個問題。」土律師非常滿意地點點頭,再瞄一眼小抄。「那個,接下來,關于婚姻的這個部分,依照民法第、第、第一千零一條,『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,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,不在此限』。既然兩位都沒有任何正當理由,所以,這個……咳,你知道的,就是同居嘛!」

「同居?」葉以心呆呆听他背書。

「是的,另外,根據第……」掌中的小抄快速翻一頁。「第一千零二條,『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』,除非兩位事前有其他約定,便從其約定,否則,這個,身為一位優良的好國民,您必須遵守民法親屬編的相關法規。」

「民法?」她慢慢靠近身後的椅背,以免因為太過暈眩而全身發軟。

「當然您還是有拒絕履行的權利,並向法院訴請離開,不過依據民法第……」小抄再翻回前一頁,找到了,土律師滿意地點點頭,「第一千零五條,您必須先證明郎先生符合底下任何一點︰一、重婚。二、與人通奸。三、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……」

「不要再背那些該死的條文了!」她握緊雙拳尖叫。

「這個是民法說的,不是我說的。」土律師快哭出來了,小抄當場散了一地。

「郎雲派你來這里,就只是為了告訴我這些、這些蠢話?」葉以心氣到頭暈眼花。

土律師露出受辱的表情,敢怒不敢言。

「總而言之,那個,基于財產、名譽、法條及個人意願種種因素,咳,我謹代表郎先生要求您那個,履行夫妻同居義務,否則我方將具狀向法庭提出告訴,並強制執行。」

☆☆☆

葉以心感覺自己的體內分成「極冷」與「極熱」兩種成分,「極冷」的那個部分從體內抽離出來,站在上方望著一切的發生。

她看見車子後座的自己,一臉冷靜地直視前方,不禁佩服贊嘆。

沒有人看見那女人體內燒著多熊烈的火焰嗎?整輛車沒有燒起來真是奇跡。

「他要告妳!我真不敢相信,他竟然要告妳!」坐在駕駛座旁的清姨還處于震驚期。

「我還不知道原來夫妻想不想一起睡覺也歸法官管咧!台灣的法律真是厲害!」大漢從頭到尾一副很樂又不敢笑出來的模樣。

「你閉嘴!如果你一開始就趕那小子走,一切根本不會發生。」清姨怒火滔天。

大漢皺縮一下。每次都這樣說,之前也不知道是誰在新聞看見那個「死阿國」,不久就到台北弄了個分店,還故意弄在人家公司門口,更那個的是派心心去台北駐店,根本是司馬昭之心嘛!

半空中的她暗暗對漢叔感到抱歉,又害他被罵了。後座的自己呢?那個葉以心仍然僵直地坐著,一點表情都沒有。

「你不得不承認他很有創意啊。」大漢縮了一縮,嘀噥兩聲,專心回去開車。

原來台灣法律這麼好用,呼呼呼,那以後他也要學起來。如果他相好的又從山下回來,推說什麼腰酸背痛,晚上不陪他這個這個又那個那個的話,那他也要用這一招……

「你找死,好的不學敢學這個!」一只快手揪住他的耳朵。「同居義務只是住在一起而已,又沒說一定要同床,即使被他得逞了,心心也不必一定要陪他睡覺,對不對?心心。」

「啊啊啊,痛……」原來他不小心把心聲講出來了!「住在一起當然就是要一起睡嘛,不然他抓心心陪他一起住吧嘛,對不對?心心。啊啊,你不要再捏了,會出車禍啦!」

她繼續盯住後座的自己。沒有人看到這女人已經快爆炸了嗎?她像一只壓力鍋,外表看起來炊煙不興,頭頂上其實已經冒出唧唧的訊號聲,只要再施加一些力道,整鍋便要爆炸了。

為了同車人的生命安全,她只能祈禱漢叔快些將車子開到台北。

目的地在兩個鐘頭後抵達。

她看著後座的自己下了車,堅定地婉拒長輩同行,要清姨去對面的花店等著,然後轉身走進郎億大樓。

下午兩點鐘,辦公大樓人氣最旺的時候。她一路跟上去,很佩服她途中竟然還能跟幾個認出她的花店顧客打招呼。

電梯上達三十七樓。陳秘書訝然站起來,詢問她有什麼事,她視而不見,直接敲敲門,走入總經理辦公室。

半空中的葉以心遲疑了一下,決定跟進去看看。

情境與她上回來這個辦公空間有一些類似,郎霈也在場,正背對著她跟他大哥討論一些公事。

「出去。」她听見自己冷靜地命令。

郎霈倏然抬起頭,那張郎家專有的英俊臉孔充滿錯愕。令人意外的是,這回他沒有造次,輪流看看她與大哥之後,默默起身走開,還禮貌周到地替他們把門拉上。

她直直望著辦公桌後的那個男人。

冷靜,理智,精明,干練,鷹般銳利的眼,一切與她初次在此見到的郎雲一模一樣。

郎雲從辦公桌後站起來,英俊依舊,冷淡依舊,沒有特殊表情。

她站在半空中,準備瞧瞧這兩人要怎麼個吵法。

猛不期然,一股巨力將她拉向門附近的那個女人。她大驚,努力想抗拒這股引力。那副軀殼內的情緒太過強烈了,她不能回去!她一進入之後,會被體內的力量所左右,失去所有理智──

太遲了!她眼前一花,陡然感覺自己從空中墜落凡間。

一股前所未有的怒氣攫取住她!

她的腦子里充滿了各種聲音,記憶以倒轉的方式重新播放一遍。從山上的情況,幾個月前的重逢,四年來的壓抑,回到他離開的那個清晨。

你要走?她听見自己四年前的聲音。

「我從未听你提過以前的事,結果你第一次提起,就為了告訴我你要走?」

「我已經離開太久,必須回去處理一些私事。」

他要離開她了,當時的驚怒與恐慌重新回到她心中。

她的眼前只有一片狂艷的火,熊熊燃燒。

「你這個混蛋!」葉以心猛然沖上前,狠狠甩了他一個巴掌。

郎雲毫不避讓。

「是你自己要走的!」她用全身的力量踢他,捶他,攻擊他。只想將他傷得血跡斑斑,像四年前的自己一樣。

「什麼樣的私事?」

「現在一時也說不清,等我回來之後,再源源本本的告訴你。」

「你還會回來嗎?」

他沉默了一下。「我不知道。」

他怎麼可以這麼做?她是如此的愛他,以他為自己的天,自己的地,整顆心里除了他再沒有別人,甚至連存放她自己的空間都沒有,而他竟然要離開她。

「我求過你!我哭倒在地上,一直求你不要走,但是你說你非走不可!」她發瘋一樣,捶著那片堅硬的胸膛哭喊。

郎雲收緊雙臂,被她又推又踹。她仿佛重新感覺到四年前的痛,一顆心在胸口內發冷。

「你打算如何安置我呢?」

「我還未決定接下來要怎麼做。給我一點時間好嗎?等我把台北的事安頓好之後,我一定會回來接你。」

多麼熟悉的台詞。城里來的年輕男子和村中的女孩相戀,臨別前,信誓旦旦地丟下一句︰我一定會回來接你。但是,保證終歸只是保證,那些男人,都沒有回來。

她一直以為自己不會是那群心碎的女孩之一。

「心心……」

「你怎麼可以這麼做,我是如此的愛你!」她不斷攻擊他,手腳並用。

猛不期然一個失去平衡,她跌坐在地毯上。腳突然失去力道,再也站不起來。

她埋入自己的手中哭泣。

「你說謊,你不會再回來了。」

「心心,如果我的家人不再需要我,我一定會回來的。」

「如果他們要你呢?我就應該放手?」

她只是他的第二個選擇,排在他的家人之外,一點都不重要!他完全不了解,當她與他訂下婚姻的承諾時,便把自己視為他的家人,而他,卻沒有同等的感情。

一個溫暖的懷抱將她攏入其中。她反手想推開他,再不希罕他的溫柔,環過來的手比她更堅持。

突然之間,她渾身乏力。

「我一定會回來接你,你要相信我。」

「要走就一起走,我現在就跟一起你下山。」

「不行!」

「為什麼?」

「因為我不曉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,或許一切照舊,我仍然回到清泉村,也或許我必須留在台北,讓我先把家里的亂象解決,再來處理你的問題。」

「我是你的妻子,不是一個『問題』!」

她全身無法克制地顫抖。他終究和那些過客一樣,不肯帶她走!她不該愛上他,不該傻傻地獻出自己。

「罵吧!把你的怒與痛全部發作出來,一絲都不要藏。」一個沙啞的聲音在她耳畔喃喃低喚。

她痛苦得無法自己。為什麼愛上一個人會如此痛楚?全身仿佛被人硬生生撕裂,肌肉、骨胳,一片片分崩離析,她的心版上血跡斑斑,無論多麼努力都無法拭去。

「你究竟要我說什麼才肯信任我?」

「我要如何信任你呢?我連你是誰都不知道,張國強真的是你的本名嗎?」

「……我不是故意要騙你,一開始我根本沒打算久待,所以才隨便說個名字。我沒料到自己會愛上你。」

他承認了,他根本沒打算與她天長地久。那他為何要娶她?她不是那種成熟世故的都市小姐,懂得玩你情我願的愛情游戲。對她來說,愛便愛了,這是一輩子的事。

她的一輩子,卻只是他的三年而已。

「乖,我和父親已經約好了中午在家里踫面,現在一定要出發了。等我好嗎?」

「等多久?你自己也不能肯定會不會回來,我何必等你?」

「你講點道理好不好?總之,我現在得下山了,隨你愛信不信。」

這是他最後一句對她說的話。

「是你自己要離開的……」她心碎地躺在他懷里,「我讓你離開了,你為什麼還要回來?」

她的聲音沙啞,然後她才知道,原來方才她不停的說,積壓了數年的怒與怨,同時激放出來,幾乎哭盡了眼淚,也說干了喉嚨。

而他完全不切斷,只是抱著她,搖晃她,親吻她,任她攻擊謾罵,任她吐盡心頭的恨。

「愛一個人為什麼這麼痛苦?我不要再愛了。」她閉上眼眸。

「不行!」他嚴苛地抗議。

她覺得好累,全身仿佛虛月兌一般,無力再抵御。蝴蝶般的細吻落在她的眼睫,吻去她的淚。

「我們是屬于彼此的,即使隔著千山萬水,我仍然設法與你重遇,不要再把我關在你的心門以外。」

「是你自己要離開的……」她吸進他的氣味,听進他的低語,身體被他環繞,整個人從里而外被包覆著。

「告訴我,我曾是個怎樣的男人。我剛上山時,對你好嗎?」

「你對誰都不好,成天像生著悶氣。」她喃喃道。

「我們是如何認識的?」他低喑的嗓音如催眠一般,將她引領回多年前的那個夜晚。

在天色全黑的鬼林里,她無助害怕,只能蜷在陰冷的樹洞中,听著各種奇奇怪怪的聲響,期待有人能找到她。忽而間,樹林深處,有一道朝自己踢踏而來的步伐。

「我迷路了,你找到了我……」

那只寬大的掌撥開樹叢,朝她伸出,伴隨一個簡單的字︰「來。」于是,她便跟他走了,千山萬水都跟他走,直到現在……

「我試著從不相干的角度來揣想,七年前那個郎雲出現在清泉村時,是懷著如何的心情。」他的眼神深思而悠遠。「他為了一個我還沒弄清楚的原因,和他的父親吵翻,從報紙上看到父親說他已經變成植物人,這種徹底的決裂,讓他充滿憤怒。他需要時間想清楚,所以躲進了一個小山村里,卻在那里找到命定的愛人。」

「你從一開始就騙我……」

「或許等他發現自己投入得太深時,已經騎虎難下了。」他吻她發尾一下。「小姐,從我所見,你也不是好相與的角色。」

「所以一切是我的錯了?」她捶他一拳。

「我只是就事論事!」他無辜地揉揉胸口。「嘿!我不是在替這家伙找借口,人愛得越深,就會越怕失去,他一開始做了很笨的事,最後連自己都不知道怎麼收尾。」

「所以干脆一走了之是嗎?」

「我不相信他的離去是永久的,否則他也不會在多年之後,在已經對你毫無記憶的情況下,仍然受到強烈的吸引。」他溫柔地凝視她。「無論如何我可以肯定,我絕不可能放棄你,四年前與四年後都一樣。」

「所以你才找那個律師來欺負人?到了最後你都不放過我。」

「你說得對,我永遠不會放過你。」他的聲音底下藏著鋼鐵般的意志。

天知道她的殼是多麼堅硬!一個男人能用的方法他都用過了,溫柔的,激烈的,的,精神上的,每一次好不容易把她挖出來,她總是躲回去藏得越深。天,這樣想來,他突然有點同情幾年前不敢向她吐實的那個「張國強」。

「我討厭你的律師!從沒看過這麼蹩腳又不專業的家伙,還有全世界最可怕的穿著品味!除了印地安人的電影,我一輩子沒看過男人扎麻花辮!我討厭他,你叫他走遠一點。」她越想越氣,好不容易平息的怒火重發起來。

蹩腳和不專業?可怕的穿著品味?這是他印象中那個讀書機器,台大法律系畢業、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學位、同時是出了名的不務正業兼花心俊美浪蕩子的安可仰?不知道那家伙自己又加了什麼料,郎雲嘆氣。

「好,我把他辭掉,以後我們都不要理他。還有呢?」

「還有,不是每個人都希罕你們郎家的錢,你可以叫他拿著你的財產清單去跳淡水河!」

「財產清單?該死的,那個混蛋究竟是怎麼跟你說的?」他早該知道,絕對不可以信任姓安的痞子!

「他說你……」她用力想撐起來,眼前卻一陣頭暈眼花。

「別亂動,你快休克了。」他連忙將她抱到長沙發上躺下。「你多久沒吃東西了?臉色怎麼這麼蒼白?」

「被你們兩個氣都氣死了,哪里吃得下!」委屈和怒氣N度交戰的結果,前者獲勝,淚水涌回她眼眶。

「我讓陳秘書拿一點蛋糕進來,免得你餓壞了胃。」他不斷吻她的唇。

「讓開,我要回去了!」她凶悍地推他。

「不行,我們還沒談完。」自她出現以來,他綻出第一抹微笑。

「我已經說了不再愛你了,你听不懂?」她知道自己很孩子氣,可是就是忍不住。

「好,那你別愛我,讓我愛你就好。」他輕哄道,一面拿起茶幾上的分機,要陳秘書帶一些點心進來。

專業的陳秘書仍然維持專業的表情,端了一盤專業的點心進來之後,再專業地走出去。

「來,吃一小口乳酪蛋糕,這是附近一間糕餅坊的老板娘親手做的,非常濃也非常香。」他叉起一小匙喂她。

她本想推開他,那股醇厚的香味催動了枯竭的腸胃。手不由自主將他的臂拉回來,就著他的手吃下一口。

他望著她,眼神溫柔,一口一口的喂她吃完。

「要不要喝點牛女乃?」

她搖搖頭。

「喝熱茶?」

她點點頭。

「要不要再愛我?」

她再點頭,察覺不對勁之後趕快搖頭。

「不行,我已經看到了。」他笑著輕吻她的臉頰。「我曾經那麼接近失去你的邊緣,絕對不能忍受同樣的事再發生一次。」

「我們如果不曾重遇,你甚至不會知道自己失去我。」

「對我來說,真正的失去不是相隔千里,而是再也踫不到你的心。」他突然說︰「為了自我懲罰,我決定送你一樣禮物。」

她想說她不要,卻更想知道,「什麼禮物?」

「或許你說得對,愛人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,所以我決定把傷害我的方法交到你手里。」他執起她的手,貼在自己的心上。「任何事都不會讓我吭氣,唯獨你把自己縮回殼里,這是對我最深沉的打擊!從現在開始,你也握有殺傷我的武器。」

倚著他堅實的身軀,她想起自己這幾年來的怨。

是的,她從不氣他忘了她,而是氣他的離去。最終,他轉了個灣,回到她的生命里,不僅如此,還步步相逼。繞了一大圈,他們仍然在一起。

她枕著他的臂,听他平穩的心跳,漸漸感覺到,自己的心跳也融入相同的頻率。

怒與恨在方才的一剎那間盡吐,如今發完了,心頭空蕩蕩的,盡避失落,卻也不再有任何重擔。

終于是放開了……

她緩緩舉起手,撫上他立體的五官。為什麼這男人總是能讓她同時怨怒與心疼呢?

「為了回報我的大方……」他連忙閃躲她的轉撫為掐,輕笑著。「有一件小事困擾了我許久,或許你能為我解惑。」

「什麼事?」她輕哼。

「郎霈說你當年向他要走五十萬,這是怎麼回事?」他的口氣古里古怪的。

「那筆錢不是你們的!」她哼得更用力些,這次想掐的是郎霈的脖子。「下山那天,你本來應該順便跑一趟銀行入帳,那筆錢是村民們辛辛苦苦做手工藝賺來的,打算隔年辦大拜拜的公積金,誰知道你中途出車禍了。後來我刷一下簿子,發現錢沒有存進去,也不知道你撒到哪里去了。這是村民辛辛苦苦攢起來的錢,別說五十萬,即使五千塊我也要拿回來。」

他胸口抖動起來,葉以心發現他竟然在笑。

「當我發現自己只值五十萬時,實在有點委屈。」但是比起五千塊,他似乎應該感到滿足了。

「隨便你怎麼想!」一場發泄讓她累得全身無力,又不甘心就這樣放過他。「我要回家去,一輩子再也不下山。」

「暫時會有點困難,」他拿出一副商量的口吻。「以後我們可能得兩個月住山上,一個月住台北。我打算把一些東西漸漸放給郎霈去做,在他還沒有完全上手之後,不放心就這樣離開。等一切他更穩定之後,我打算在山上設一個遠端遙控的辦公室,以後就不必事事回台北處理了。」

「我說的是我要一個人上山,跟你有什麼關系?」話才剛說完就忍不住加一句,「你可以整整兩個月不進公司?」

「現在的行動辦公室非常發達,只要一部電腦、一線網路和傳真機,我可以發動武裝政變。」他當做沒听到第一句話。

「你自己高興就好,放開啦!」

「好吧,如果你堅持現在走,我們現在到地下停車場開車。」

「我要打電話叫漢叔上來接我。」

「講到他們我才想到,為了以防萬一,我們還是重新弄個儀式比較好,這次一定要簽好結婚證書,不然我太沒保障了。」

說著要離開的兩個人,卻一動不動,繼續偎在沙發里,說些傻氣的對話。

郎雲哄著她,腦中卻仿佛看到一張屌兒郎當的臉,笑嘻嘻對他說──嘿,你要我惹她生氣,最好氣到殺來台北砍你,我可是做到了,兄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