貼身感覺 第一章

書名︰貼身感覺|作者︰張小嫻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最難的事

最難的事,是寫新詩,寫得不好,便變成短句。

最難的事,是對人好,對方不領情,你便變成擦鞋仔。

最難的事,是追求,她不喜歡你,便變成你性騷擾她。

最難的事,是容忍,越是寬大容忍,越容易被誤為懦弱,欲辯無詞。

最難的事,是表白,稍微激動,便成為哭訴,被誤為理虧,想博取同情。

最難的事,是愛他人,愛得太好,是一相情願;愛得不好,則有被拋棄之虞。

最難的事,是關心,稍稍控制不當,便變成管束。

最難的事,是提出分手。說得太絕,被視為拋棄行動;說得委婉,對方卻不明白。

最難的事,是第一次約會,穿得太好,怕他視穿你有意。穿得不好,怕沒有第二次。

最難的事,是欲拒還迎,拒的不夠技巧,對方已不來第二次。

最難的事,是重拾舊歡,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。

最難的事,是寫專欄,不夠努力,寫得不好,會被通知改版,請不要再交稿。非常努力,篇篇精彩,會被認為早已狠到發燒。只怕不再離別

只有一輛車的時候,每次見面後,男人必須送女人回家。長路漫漫,白天的忙碌與晚間的醇酒令人昏昏欲睡,每次穿過筆直的隧道,看似永遠走不完,男人的眼皮越垂越沉,車子漸漸作S型行走,女人要不斷拍他的大腿,叫他千萬不睡,他連忙打開車窗,讓風吹醒自己,把她送回家。她很心痛。

當女人也有一輛車之後,她駕著車去與他相聚,約會後,卻要在停車場外分手。她看著他的車亮起燈,消失在燈火燦爛的馬路上,突然感到十分失落,今夜的路竟不相同。

偶而,他會給她意外驚喜,她在前面飛馳,原來另一輛車一直在後面跟著,陪她歸去。當她在後視鏡發現他時,還得裝作看不見呢。

調皮起來,他以無敵姿態超越她的車子,她不甘落後,緊貼著他,正路斗不過他,便悄悄走另一條路,大家在收費站居然相遇。

如果分別後,她以為他會跟著,他卻沒有。她在後視鏡里望著一輛又一輛車飛弛而過,那孤單的感覺要延續到下一次見面。

如果不想道別,該選擇共同生活,卻怕不須再忍受離別的失落以後,偏要面對共同生活中種種失望。寧願今夜又離別。余情未了

男人比女人愛緬懷過去。

所以,只有男人才會唱《余情未了》。

無論多少年過去了,他自己也有要好的女朋友,男人仍會惦記著他以前的女朋友,想想她現在變成怎樣了,她日子過得如何。

如果看見她幸福,他們會快樂,因為她是他愛過的女人。

如果看見她並不幸福,他們會難過,想想如果他沒有離開她,一切也許會不同。偶然接到舊女友打來的電話,男人的聲音都會立即變得溫柔無限,如果她剛剛與現任男朋友吵架,泣不成聲,他會義不容辭立刻跑去開解她。

如果她有什麼請求,他盡量會滿她。

男人比較多情,因此他們埋怨女人絕情。

是的,偶而我會懷念從前的日子,想想我曾經和這個男人一起啊!

可是,我或許不會惦記著他。如果突然再接到他的電話,不是懷疑他死心不息,想再續前情,便認定他雖然離開我,他還是愛我的。沒有第三種想法,並且盡量不會再見他。

不是女人絕情,是女人忠心。

是女人忠心令女人忘記過去,努力面前。只有現在所愛的人,才是最好的。男人余情未了,因為自命多情,但女人從不自命多情,寧願現在好好愛一個男人,好過日後有余情。良辰美景虛設

最寂寞的事是良辰美景虛設。

刻意打扮、患得患失,為約會準備好,他卻不來了。華衣美服,這一晚的風情,要給誰看?

《俏郎君》有一場戲(注︰台譯「往日情懷」),勞勃瑞福告訴芭芭拉史翠珊,他要來她家借宿,她心如鹿撞,立即放下工作,跑去洗發,修甲,去市場買牛扒和酒,奔跑回家,勞勃瑞福卻要走了,她大失方寸,竟怪責他︰「為什麼要走?我有牛扒、牛扒、牛扒。」

真是儀態盡失,心事都一下子給人看穿,只是不想辜負良辰美景。

女人心事細如塵,男人卻不。男人總是不明白,女人為什麼會忽然那麼想見他,甚至走到他的家附近等他,因為她剛剛湯了一個自己很滿意的發型,自覺漂亮了很多,或者穿了一套很漂亮的衣服,好想立即讓他看看。

但男人總是想不到她有這種用心,即使急急走出來見她,也不會發覺她有什麼改變。女人唯有主動說︰「看看我今天有什麼不同。」

男人瞧瞧她,說︰「沒有什麼不同。」女人寧願給粗心大意的男人氣壞,也勝過錦衣夜行,寂寞地一個人坐地鐵回家,辜負了這般良辰美景。

在生日那一天,蛋糕都預備好,他卻說不能來,他在另一個女人身邊。

一個女人愛上這樣一個男人,注定許多良辰美景都要虛設。因為我想听你的話

G不敢要最好的男人,因為要得到最好那一個,要付出很多。她寧願要一個普普通通的男人,听她的話,隨傳隨到。

我只是奇怪,要選的話,為什麼不選最好的?

我們追求、我們渴望、我們快樂、憂愁、我們失意、遣憾、痛苦,正因為我們不斷尋找最好的。

即使旁人未必認同,至少我認為他是最好的。如果我傾盡了我的愛、我的熱情和希望,我還是得不到最好的,我才會放棄。

為什麼打從開始就只望得到七十分而不是一百分?

G說︰「不是每個人都願意付出這個代價的。只要你看看那些終日為愛情奔波的女人那副不似人形的樣子,任誰都會怕!」

但知否她們愛過?得過最好的,好過從未見過什麼是最好,這方面,我是很固執的。

我希望當我所愛的人問我︰「你為什麼愛我?」

我可以答︰「因為你是最好的!」

而不是說︰「因為你不錯。」

當你問我,我為什麼選擇他,我能夠說︰「因為我想听你的話呀!」

而不是說︰「因為你听話!」女人先走下床

我們的愛情都將成為歷史陣跡,未曾蒼老,已變成老掉大牙的故事。

原來十六歲的男女,以濕吻交誼。廿歲到廿五歲的男女,追著一夜之歡。

不是男人先走下床,對女人說︰「我會打電話給你。」

而是女人先走下床,對男人說︰「等我電話,不用找我,我會找。」

不是男人遺憾︰「我不能給你什麼。」

是女人揚手說︰「噢!不會有結果的。」

盟約太老,是差勁的笑話,不如一起吃一頓飯還實際。愛情沒有內傷,只有皮外傷,用刀背在手上刮一道血痕,便是生死相許,各有無數血痕,行走江湖。

而我們這一代,廿五歲到三十五歲,依舊被承諾感動,依舊為無法信守承諾而憂傷。離合不是平常事,是無可奈何的事,每一次,都是創傷,都不想有下一次。而我們追求什麼?深度還是安全?愛還是道義?

片刻的歡愉,絕不是在床上,而是在床外。那個寒冬,我一直想買一張被子,拖拖延延,沒有賣成。一天,跟他狠狠地吵了一場,我以為我們不會再見了,回到家里,卻看見我的床被一張新的被子牢牢包裹著,而我在床前流淚,我再也離不開這個人了。

我也會說沒有結果,每一次戀愛,從未想過結婚,人世間大部分的事都沒有結果,何必讓希望折磨自己?沒有結果,是遺憾,而不是一夕之歡的旗幟。

二十五歲到三十五歲,我們如此年輕,我們的故事卻被長江後浪推前,早就老掉大牙。床

愛情離不開一張床,從渴望同床到同床共夢,悲歡離合的故事,都在床上發生。

男人喜歡把女人帶上床,女人喜歡在床上發問︰「你愛我嗎?」

「你愛我所以和我做,還是只想和我?」

「我穿衣服好看,還是不穿衣服好看?」

「你對我是不是真的?」

在床上有萬語千言,又卻語還休的,總是女人。

一旦男人比女人先走下床,女人難免失落,尤其當他穿回衣服,準備回到妻子身邊。女人不禁懷疑,她的價值,是否和這張床分不開,只在片刻歡愉。男人的諾言,離開了床,也就失去了意義。

女人可以原諒把情人帶回家的丈夫,卻堅決要換過一張床褥,因為那張床是她和她丈夫愛情的見證,是她的尊敬。

新的女主人搬入男人的家,無論如何要他換過一張床,她不要睡在他曾經和其他女人有過歡愉的地方,她以為,那是男人對她的尊重。

女人的愛與恨,都離不開床。

從前,她用枕頭跟他嬉戲,後來,她咬著牙用枕頭打他。男人走了,她飛奔到床上流淚。

女人在床上流的眼淚,比在任何一個地方多。

男人在床上的謊言,也比在任何一個地方多。男人在早餐說的話

女人也許永遠無法明白,即使明白,也許永遠不想接受,便是男人鐘情于一個女人的同時,仍可以和其他女人有性關系。

我的男性朋友們自辯說,那是一種發自男人內心的盲動。

遇上喜歡的女人,他們第一時間想到佔有。無可奈何地,大部分女人都不會被即時佔有,所以他們要去追求,因此,男人若在上床前對你說︰「我愛你!」

完全不要相信!

如果他在上床後才說,還可以相信。如果他在吃早餐的時候說,那麼,他是認真的。

我的男性朋友們說,在那個時候,他們什麼都能說出口。相反,在早餐時候「我愛你」的男人,一定是瘋了!我不禁傷悲,一切不過是肉欲,男人太容易被引誘了!幸好,他們安慰我,男人仍會深深愛一個女人,仍渴望天長地久,不希望令所愛的女人不快樂。

那是什麼令男人壓抑原始的行動,忠心不越軌?他們說,是道德。原來束縛男人的,卻是道德。是女人的愛情令女人忠心,卻不是男人的愛情令男人忠心。令男人忠心的,不是愛,而是義。因此,若想留住一個男人,不但要愛他,還要令他覺得有負于你。承諾太遙遠

如果我答應借錢給一個人,我不會期望他是已出之物,他主動歸還最好,否則我有什麼能力追討。

當一個人對你說︰「人不愛你!」

你為什麼還要流著淚問他︰「你說過永遠愛我的!你說過的!」

兩個人之間的承諾,若一方無法信守,那是無可奈何。是他辯不到,不是他忘了,用不著你力竭嘶去提醒他一次。當一個要離開你,也無謂在提醒他︰「你說過不會離開我的!」

他說過又怎樣?

他對你說的時候,你不肯相信。他要走的時候,你卻在追討?

就把承諾當情的一部分!

我們曾真心許諾為一個人做到一些事,但明天的世界,不在我控制之內。做得到,我會快樂。做不到,我會憂傷,我會的。我也會學習,不去追討。

有過承諾的愛,終比未有過承諾的愛美。一旦要去追討,承諾已變得太遙遠。致命的擁抱

我不善于擁抱。

在舞會上,看見別人熱情擁抱,肌膚緊貼,我都無法投入。我是個並不熱情的人,而且對于擁抱,非常挑剔。

我只想得到情人的擁抱。

最好是熊抱。

朋友說,如果不多抱抱其他人,怎能夠把自己喜歡的人抱得更舒服呢?

我認為擁抱不須練習,那是我們的需要。

小時候,有哪個小孩子,不需要抱著一件至愛的東西,才肯睡覺?盡避是個又舊的毛女圭女圭,卻死也不肯放手,從爸媽手上拚命搶回來,含淚睡得香甜。

後來,我們抱著枕頭,抱著瓖了情人的照片的相框,抱著心愛的盡睡著。

因為我們狐獨。

但擁抱體溫,比這一切更實在。

有什麼比情人的懷抱更震憾?

一雙男女,以蠻牛動向斗牛勇士的速度和勁度,奔向對方,直至把他撞倒為止!

在最接近的距離,憐听他的呼吸。

雙腳離地,也不會尖叫。

殺死一個女人,最浪漫的方法,是用力地擁抱著她,直至她窒息還不願放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