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好十天後分手 第5章(2)

書名︰說好十天後分手|作者︰千尋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夏雨不曉得站在弄弄面前多久了,她傻傻地看著床邊那幅畫著豐收季節的葡萄園,畫里的女人、小孩和小黑狗,無憂地快樂著。

很多年了,他沒想過要換下那幅畫,因為不只畫里滿滿的幸福氛圍吸引著他,還因為他知道,那幅是弄弄的作品。

弄弄很會畫圖,閃閃說的。

閃閃說,在育幼院里的孩子,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能被滿足的,于是閃閃拚命賺錢,彷佛有了錢就擁有全世界,而弄弄選擇畫圖,把她想要卻得不到的,一一在畫里面呈現。

長大後,弄弄很少畫圖,她現在畫的是設計稿。她曾經發下豪語,要蓋一間全世界最溫暖的屋子。

就是這句話讓夏雨積極賺錢,否則其實一開始他投資股票的原因,只是為了獨立。

弄弄說︰「我們都喜歡蓋房子、賣房子,知道為什麼嗎?」

夏雨不懂,他是建築方面的門外漢。

她回答,「一個房子是一個家,每個家庭都有屬于自己的幸福故事,我們不能創造家庭,卻可以給每個家庭一個溫馨的背景,你說,這樣是不是很好?」

是,這樣很好……他在心底同意她。

夏雨的手在她額頭敲兩下,喚回神游的她。「宋弄弄、宋弄弄,你在嗎?」

她抬起眼,撞見他溫暖的笑顏。

她握住他的手,勉強擠出笑容,因為接下來的話……真的很難啟口。

「走吧,我們出去。」他說。

夏雨帶著她離開房間、離開屋子、離開他們的背景,他們一路走進捷運、搭車,來到台北東區,他們在人群很多的路上,一圈圈走著、逛著,看著身邊的人走來走去。

然後走啊走,他們走到下一個捷運站,搭車,在關渡站下車,他們繼續走,在沒有人的地方走來走去。

弄弄始終不發一語,他也認份地當個陪伴者,沉默,安靜。

弄弄很會走,她那兩條強健的大腿,帶著兩人走了將近五個小時,天色漸黑,還沒有考慮要止步。

在他正想著要不要問問她肚子餓不餓時,她終于開口了。

「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散步?」

這樣算散步嗎?不,依她的速度和腳程,比較像長途健行。

但他沒有反駁,順著她的話問︰「為什麼?」

「因為我需要思考一些事。」

「你在思考什麼?」

「海齊。」

「海齊怎麼了?」

「我反覆想前幾天他對我說的那些話。」

「嗯,然後……」

「我在想,海齊說那些話的原因,是因為他交了女朋友,不肯再讓我佔著茅坑不拉屎,還是因為……」話在這里打住,然後又是三分鐘的沉默。

「因為什麼?」夏雨忍不住,所以他問出口。

「因為我愛你勝過愛他,我們才是應該好起來的兩個人?」

「不是說想了會頭痛,為什麼還想?」他不希望造成她的困擾,他寧願她無憂無慮生活。

「不想,喉嚨會像卡了塊雞骨頭,不上不下,連呼吸都感到阻礙。」

「那麼,你想出結果了嗎?」

「沒有結果。」

已經走了五個小時還想不出結果,那麼是不是還要陪她再走上五小時?他該不該先為自己的腳祈禱一番?

「不過,我分析出一些脈絡。」

「什麼脈絡?」

「第一,海齊沒說錯,我只擔心分手後你會搬離那個家,卻不擔心海齊會不會在分手後被迫離開。第二,我開心、傷心的時候,第一個想找的人是你不是他。

「第三,我不敢想像,有一天你不在我身邊……因為光是想像,我的心就會一陣陣抽痛,痛到我的胃也被牽連影響,吃飯皇帝大,你知道我和孬孬是屬于同一國的,什麼事都可以不做,就是不能不吃飽。」

他同意,很早以前她就說過,說她可以不賺錢,但不能不把胃填飽飽,饑餓的滋味在她心底留下深刻的記憶,她發過誓,再不讓自己感覺餓。

最諷刺的是,大叔給了她不再饑餓的環境,她卻像永遠都吃不飽似的猛把食物塞進肚子里,卻仍然瘦出兩排排骨,豐腴不出女人該有的驕傲酥胸。

「所以呢?」

「如果扣除掉那些亂七八糟的原因,如果我不怕老爸老年失妻、不怕分手後你要離開家里、不要在乎愛情的一開始需要妾身未明,也許、或者……」

她嘆口氣,不說話了,很隨興地就在馬路邊坐下來。

夏雨學她,在路邊坐下,舒緩一下可憐的雙腿。

「怎樣?」

「也許你是我比較好的戀愛對象。」

真要妾身未明,Hero這個身份就夠妾身未明了。在這四個英文字母背後,她抱他、摟他,直接跨坐他腿上,她躺上他的床,幻想著圈圈叉叉,她老是握住他的手,尤其在他女同學面前……這樣的互動,夠不夠昧?

弄弄的回答嚇了他一大跳。說老實話,他不是沒幻想過,但……如果結局是受傷,他絕對舍不得受傷的人是她。

「那當中有些原因的確亂七八糟,但也有些原因是避免不掉的。」他艱難啟口。

「沒錯,即使分手我也要天天看見你、天天踫得到你,你還是必須成為我的Hero。」

「所以……」他雖不願意,但還是得勸她打消和自己談戀愛的念頭。

可是弄弄先一步開口。「只要我們擬好分手協議就行。」

「分手協議?」

「我們先打好契約再談戀愛。」

「契約?」

「契約里面寫著︰夏雨可以和弄弄分手,但必須是平和的、微笑的分手。」

「有這種分手方式?」他不信。

「別人做不到的,我們就不能做?如果愛迪生像你這種想法,我們現在還是得點蠟燭過日子。」

她只用兩句話便打死他的疑惑。

「我們要在契約里注明——戀愛期間,如果忍受不了彼此,可以吵架,但不能生對方的氣超過三十分鐘,如果彼此有更好的人選,我們有權利試著向外發展,但必須先向對方坦白;我們甚至可以定下分手步驟。」

連分手都要有步驟?夏雨不曉得該佩服她的創意還是否決她的天真。

「比方步驟一,先談論愛情不能繼續下去的原因,直到對方理解,為什麼不能在一起;步驟二,如果對方很傷心,要努力試著安撫對方的情緒,步驟三,確定分手後,兩個人要一起創造共同的回憶,好讓彼此在回憶起這段愛情時,充滿甜蜜……」

她越來越有閃閃的架式,只不過她不是指令一二三,而是步驟一二三。

夏雨沉默。可以嗎?只要有那些步驟,他就可以縱容自己愛她?只要有那些步驟,就算結果是分手,也不會讓她受傷?

望向俯首的夏雨,她想,需要用更多的話才能說動他。

「我們都是不結婚的男女,錯過婚姻經歷,已經讓我們的人生夠貧乏,如果連談戀愛都不行……我們又不是清教徒,干麼荼毒自己?何況就算我們不談戀愛,在別人眼里,我們就是一對啊,為什麼要欺人欺己?」

有嗎?在誰的眼里?只有海齊吧,不過夏雨沒有和她爭辯,因為談戀愛這個念頭,的的確確吸引了他的心。

「你想哦,如果我們談戀愛的話,我就可以隨時隨地勾你的手,走在每條大街小巷里,人們不會覺得奇怪,因為我們就是情侶啊!我高興的時候,想親你就親你,傷心的時候,想抱你就抱你,不必擔心什麼場合地點,不必煩惱會不會被指指點點,最重要的是,我可以理直氣壯趕走你身邊的狐狸精。」

那他也可以理直氣壯趕走她身邊的……公狐狸?心動不已……

「如果有某個沒長眼的美女,用魅惑眼神、性感聲音對你說︰‘Himan!Howareyou?’我不必在心里生悶氣,可以直接對她說︰‘Fuck!Thankyou’」

「Fuck!Thankyou。」很好,他喜歡,喜歡不必在她提到某個男人很贊的時候,還得當個哥兒們,假裝樂于和她討論。

「如果我們一拍即合,如果我們很能配合對方,如果我們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……我們就在一起,不要婚姻、不要小孩、不要那些瑣碎的事情,就只是單純的在一起,你說好不好?」

這回,夏雨的沉默時間更長久,好幾次,她試圖想再多找點話來說服他,但是她詞窮了。

他的沉默鼓噪了她心底的不安,扭著雙手,她把指節弄得啪啪響。

夏雨終于抬頭,一雙大手包裹住她。她側過臉,遇見一張燦爛笑顏,猶如雨後終于開出大晴天。

他說︰「好吧,我們來談一場戀愛。」

她綻放笑靨,從地上直接彈起身,「耶,我終于要談戀愛了!我終于要談戀愛了!」

她又叫又笑,繞著他不斷跳舞,跳著非洲土人的熱情舞蹈。

是啊是啊,她就是要把自己的熱情全部都讓他知道……

他是這樣想的,他想把所有弄弄想要的東西都捧到她面前,回饋她給予的溫暖。他一直以來都希望笑容不要從她的臉上褪除,他要為她完成所有夢想。如果愛情是她的夢想,他有什麼理由拒絕?

她抱住他的腰說︰「我們來討論,愛情的第一個步驟是什麼?我們需不需要一些東西來證明我們戀愛的開始……」

從這天起,弄弄愛上散步。

因為散步讓她發現兩件事情,而且後來經過證明,這兩件事是成立的。

第一件是她愛夏雨,在海齊拆穿了她的謊言、讓她不得不面對自己的真心時,她發現了,對他,不只是崇拜,不只是一些些喜歡,還有很多、很多的愛。

第二件是,只要有足夠的說服力,夏雨也可以試著愛上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