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途屋 第二章

書名︰迷途屋|作者︰寄秋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「巫斯叔叔,你開這間店很陰森喔!你賣鬼是不是?鬼里鬼氣放著鬼音樂,你冥紙收不收?我叫些好兄弟來捧捧場,包管你天天高朋滿座,收錢收到手軟,來日到了下面鐵定是大財主……」

喝!我閃,沒打到。二十幾年的相處可不是假的,他由小表變成精了,想暗算他沒那麼容易,人是會隨年紀的增長而長進,絕不可能老像小時候一樣動作遲緩。

鏗!鏗!

啊!話收回,他錯了,姜是老的辣,他被老家伙騙了,他使詐找幫手,他要提出嚴重抗議,老欺少不要臉,會娶不到老婆。

模著被彈珠彈中的後腦勺,已長成卓爾青年的雲清霈恨恨的瞪著他喊一聲叔叔的中年男子,態度像孩子似的不甘心遭到偷襲。

「什麼鬼音樂,小孩子不懂事不要亂說話,這是我們巫界的巫樂,如同佛教的佛經,有清心靜魂的作用。」使煩躁的人心得到平靜。

他擠眉弄眼的指指自己的身高,「巫斯叔叔,我這個子還叫小孩子嗎?發育也未免太好了。」

老婆都拐到手了還叫他孩子,那哪天孩子蹦出個孩子又叫什麼,大小孩一起手牽手去踏青,提著野餐盒邊唱快樂頌。

呵--那很驢耶!一點都不莊重,不符合他一族之長的身分。

一想到此他就哀怨了,想他奸詐的老爸當沒幾年的雲氏族長,一句要陪老婆去德國看小舅子就把重責大任丟給他,與他親愛的繼母雙宿雙飛逍遙去,全無顧及兒子的「年幼無知」,雖然那年他已年滿二十。

然後逛完德國又去美國,听說他一樣下負責任的親媽約他們去大峽谷游玩,順便看看荒野上的大野牛,借口人生苦短要及時行樂。

一晃眼他們竟然跑去非洲大草原和犀牛賽跑,一下子又出現北極與白絨絨的北極熊比賽捉魚的技術,兩個大雪人根本玩得忘了家中嗷嗷待哺的「小孩」。

以前科技不甚發達的時候只寄幾百張相片來炫耀,一來宣告他們尚在人間,二來故意表現他們的自在愜意,以「惋惜」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。

現在可就神氣了,直接由衛星視訊傳送,兩道恩愛非凡的身影在櫻花樹下吃櫻餅、喝清酒,落英繽紛襯托出那碗冒著熱氣的拉面有多麼美味。

真是太沒天良的父母,兩人世界過得優游輕松,卻從不考量兒子的苦處,責任一放海闊天空。

「少嘻皮笑臉打馬虎眼,地掃干淨了沒?」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,他也有不正經的潛質。

嘴角一抽,清逸的臉龐露出一絲無力。「巫斯叔叔,我不是來打雜的,請不要把我當免費的小弟使喚。」

以他現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,用不著他紆尊降貴親自動手,除非事關他親親老婆。

「那你來干什麼?吃飽了撐著沒事干,當門神嫌礙眼,掃個地又礙手礙腳,我實在看不出你有什麼作用,活著當廢料實為父母的不幸。」他還是小小的比較可愛,人一大全變調了。

厚!有夠毒,他為自己默哀……三分之一秒。「我來沖人氣嘛!免得你們生意蕭條,門可羅雀。」

瞧!他多有心呀!長輩開店特來捧場,還不忘呼朋引伴帶些鬼來消費,就怕他們勒緊皮帶喝西北風,年紀一大把還兩袖清風。

雲清霈的眼角掃向被一群年輕女子包圍住的「店主」,視線不自覺的落在那只他曾拿來騙美眉的銀戒上,雷米爾的指環實至名歸的回到原主人手上。

「我看你是別有用意,小心眼楮看到抽筋,我沒法向你們雲氏一族交代。」司馬昭之心,人盡皆知。

他干笑的呵呵兩聲。「好奇嘛!一直只見大名不見人影,難免心癢癢的想一睹廬山真面目。」

好吧!他是小人,他承認,二十年來老听那個鬼魂女掛在口中,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,懷念的眼中有著令人心疼的悲傷,身為凡夫俗子的他當然也要湊上一腳瞧瞧。

其實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棄尋找往返過去與現在的時問路,但時間一長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,以為他終其一生就這麼過了。

沒想到皇天還是長眼的,不辜負為朋友兩肋插刀的有心人,讓他瞎貓踫到死耗子的意外發現另一條「時間路」,順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現代。

雷米爾的指環是一則傳說,它成就了兩對有情人的結合,也打造出愛情的傳奇性,叫人不由自主的為這則未完的故事動心,想看看是否有美麗的結局。

再怎麼說他也很關心童年玩伴的「幸福」,畢竟她陪他度過不少歡樂時光,對她傾心所愛的男子是一名什麼樣的人,他始終放在心頭上猜測著,期望有一天她的愛人能與她重聚。

他算是任重道遠、情深義重了,百忙中還抽空來一窺究竟,聊表一下朋友之情。

「現在看到了,你可以走了,大門的位置在你左手邊別走錯了,不要佔空間影響我們剛開幕的生意。」巫斯咒語一念,將他身後兩只張牙舞爪的鬼鎮入黃符內。

「哈哈……真幽默,巫斯叔叔的冷笑話越來越冷了,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,不必在意鋒頭被人搶走了,我一定挺你到底。」背影頎長,黑發過肩,就不知長相如何。

巫斯卻眼一沉,聲音也轉冷,「我說的不是冷笑話,你這張不知輕重、口無遮攔的嘴給我閉緊點,我可不想听見你說出一些不合宜的話。」

發長及腰的巫斯並未見老態,一頭白發依舊吸引不少女人目光,只見成熟並未橫生皺紋,給人的感覺大約三十歲左右。

他還有個「年輕歐巴桑」殺手的外號,舉凡瞧過他模樣的年輕媽媽都會迷上他,從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都想對他投懷送抱。

可惜他志不在此,在經歷好友對愛的可怕執著後,他對其是避之唯恐不及,敬而遠之,不讓自己被愛情那魔物纏上,因此擺著一張冷面孔示人,只差沒掛上「生人勿近」的牌子。

「什麼叫不合宜的話,麻煩叔叔解釋一下,我不太能理解。」古人講話太深奧,他需要一台翻譯機。

巫斯冷冷的一瞟,「譬如留聲機和荷米絲。」

「喔!是鬼魂女……咦,不對,為什麼不能提起她?他不是一直在找她?」從過去找到現代,不停不停的找尋他的愛人。

「重點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。」巫斯沒好氣的說道,意興闌珊的直想打發他走,省得他說錯話。

「為什麼他不知道是她,他們不是相愛至深?」雲清霈有故意攪局的意味,同樣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,連這會拋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。

「為什麼、為什麼,你從小就喜歡問為什麼,你就不能安靜一秒鐘別來煩我嗎?相愛不一定相守,有時分隔兩地也是一種愛情。」

自我犧牲的愛情,他在心里想道。

「相愛不相守怎麼叫是愛情?!他尋尋覓覓的找尋,她躲躲藏藏的避開,就像太陽和月亮永遠也踫不上面,我實在看不出他們在玩哪門子的捉迷藏。」只會叫看戲的人在一旁干著急。

「因為雷米爾已經忘了荷米絲是誰,就算讓他們踫上面也無濟于事,只會乎添更多的傷心和無奈。」對他們而言是一大傷害。

「不試試怎知他是真忘了她,也許他只是一時沒能想起來,困在混沌的記憶中。一真愛不會受限魔法的框框里,它的力量大得驚人。

「這……」他倒沒想過這一點,一味的擔心他們會傷了彼此。

雲清霈詭笑的以肘頂頂他的肩膀,「巫斯叔叔,以你無上的巫術難道解不開雷米爾的指環上的桎梏嗎?」

推別人去死一點也不必覺得不好意思,反正古人早該作古了,早死晚死都是死,何必留名青史。

「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說解就解得開的,就算解開又如何,他們也不可能在一起。」

一生,一死,這是無可挽回的結局,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于此。

所以荷米絲寧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見她愛逾生命的情人,情願從他記憶中徹底消失,甘為影子無聲無息,只願他有個重新的人生。

只是世事難以順從人的安排,即使腦子里已經沒有這個人的存在,但深深愛過的感覺仍留在心中,讓他苦苦追尋那一段遺落的過去。

雷米爾的苦他知道,但他什麼忙也不能幫,只能看著他們兩人同時被愛折磨,默默的希望他們能早日從愛的泥淖解月兌,兩兩相忘。

「為什麼不可能,巫斯叔叔不是很厲害……嚇!卑鄙,你用人骨丟我。」哼!小人招數,趁人不備。

巫斯冷笑的勾起唇,「用大骨腿扔你還算客氣,都兩年了,你把人給我搞丟了兩年整。」

他還沒找他算帳,一天拖過一天敷衍了事。

「嘿!包正,那不是人是鬼,還有,你有付我保管費嗎?鬼愛到哪里就到哪里,我哪管得著。」他長得像靈界管理員呀!

專管孤魂野鬼。

「通靈御鬼是你們雲氏一族的專長,身為族長的你更是不遑多讓,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。」荷米絲和留聲機的不知下落令他頗為憂慮。

她的身體日漸透明,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當中,他不知道她會遭遇何種事,或是完全淡化了,叫人為她感到不安。

再說,就算她不在了,留聲機也應該在,它是實物不會幻滅,擁有四分之一義大利血統的留聲機保護者,以及狂熱荷米絲傳說的追蹤者應該會找到它才是,不致至今音訊全無。

笑得很心虛的雲清霈汗顏的垂下雙眸。「冤枉呀!巫斯叔叔,我有很認真去找,甚至拜托『親朋好友』四處查探,可是他們給我的消息是沒有消息。」

御鬼的天賦的確很好用,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,他的能力雖強也有限,無法面面俱到的達到他的要求,鬼生鬼滅不在他的掌控之中。

「沒用的小表。」巫斯冷嗤一聲。

厚!人身攻擊,他不服。「那巫斯叔叔最行了,發揮發揮你的神功讓我瞧瞧。」

他不信他的本事高過他,三、兩下就能把鬼找出來。雲清霈有乃父風範,陰險的把問題丟還給瞧不起雲氏本領的巫斯。

「你……」哼!捉他痛腳,真是討人厭的臭小表。

「嘿嘿!別用眼白的地方瞪我,我膽子小怕作惡夢,你是巫師耶!隨便作個法扎幾個草人不就得了,比我大費周章請鬼找鬼省事多了。」

他的時間是用來抱老婆的,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點辦法也沒有,他純粹是看熱鬧的人,一出戲拖了二十年還沒打上劇終。

忽然,雲清霈壓低聲音搭上巫斯的背,沒大沒小的和他咬起耳朵。

「巫斯叔叔,我們可不可以情商那位偉大的魔法師叔叔出手相助,畢竟是他生死與共的情人,要他出點力不為過吧!」

人盡其才,物盡其用,擺著不利用只會生銹成古董,純然觀賞用。

「什麼情人?要我幫誰的忙?」

充滿磁性的低沉嗓音驀然響起,不帶感情的低問,

「嗄!魔法師叔叔,就是要你幫忙找荷米絲……」啊--他……他就是鬼魂女的……那個……

這……未免俊美得不像人……呃,完了,巫斯叔叔的表情好難看,好像有人丟了一把屎在他臉上,他準備將「凶手」搓成一粒粒貢丸大小的肉丸子。

而他剛好是那個凶手,齒鏈不密。

現在轉身而逃會不會丟人現眼,他還打算多活幾年,讓雲家的子子孫孫千秋萬世,開枝散葉危害人間……不不不,是造福人群。

年紀大的人一定有重听,這位魔法師叔叔千萬別耳力太利,他什麼都沒說,真的,他舉雙手雙腳發誓,他沒說出那名字。

荷米絲。

「荷米絲……荷米絲……好熟悉的名字,似乎在哪里听過……既遙遠又近在我心中……荷米絲、荷米絲……」

為什麼他就是想不起來呢?腦子一片空白像荒蕪的沙漠,不見綠洲,不見駱駝,不見市集,只有飛舞的黃沙和熾熱的太陽。

有些他記得的影像全然蒙蒙,明白心里有個影子卻老是想不起那個人是誰,忽明忽滅的在夢中跳動,近得他幾乎可以聞到淡淡的幽香,可是一醒來什麼也沒有,依舊是兩手皆空。

他不懂為何一想起沒有面孔的身影便心痛不已,鼻頭發酸好不孤單,四周的空氣是冷的,少了一絲使人溫暖的暖意。

他的世界是結凍的,冰封在遠古的記憶里,不論過去或未來,他找不到被他遺忘的容顏,心的黑洞正在將他吞沒。

知道自己愛著一個人,一個有春天鈴蘭花笑聲的女孩,四季隨著她的美好而轉動,變化出美麗的七彩顏色。

可悲的是他忘了她是誰,連殘存的回憶也不曾留下,棉絮一般隨風飄散,沉寂在蠻荒又古老的歲月里,從他的生命中淡化。

哀傷的眼底有著深沉的悲痛,遺忘過往的黑發男子有張鬼斧神工的俊美臉孔,五官深邃十分立體,微微散發歐洲貴族的憂郁。

「荷米絲是誰?為什麼我听見這個名字會全身戰栗,好像它對我很重要?」他好久沒有這種近乎情緒的感覺,血液在奔動。

「你听錯了,是荷葉包的米絲,粽子的一種,官田一帶的名產。」誰曉得有沒有那玩意兒,竹葉包米叫粽子總沒錯。

「不,我沒听錯,你在隱瞞什麼怕我知曉?」巫斯在說謊,他看得出來。

呿!還是一樣的精明,眼利如鷹。「好吧!我是瞞了你一件事,荷米絲是一個女孩子,她很喜歡你,想進一步跟你交往。」

巫斯半真半假的道,故意轉移話題模糊焦點,一只手拎住想開溜的雲清霈後領,待會他再跟他算帳,闖了禍休想若無其事的離開。

這小子太愛玩火了,每次點了火就想走,天下沒那麼便宜的事,該讓他受點教訓。

「拒絕她。」他沒有心,他的心早就死了。

一听他堅決的語氣,巫斯心頭的一顆大石暫時放下。「不嘗試認識對方嗎?那是個好女孩,對你的感情相當真誠,錯過可惜。」

「沒必要。」無情的人何必多情,再好的女子也敵不過他縈繞心中的那抹倩影。

「怎麼會沒必要,多接觸人群才能走出你封閉的世界,你需要談一場小小的戀愛,把你的心找回來。」他太寂寞了。

但不要太激烈的愛情,一次的生死相許已是他承受的極限,淡淡的,不必太濃烈,如飲水一般即可,醇酒般的熱戀很傷身。

他的眼冷然像一潭死水。「我已經照你的意思開一間店,停止漫無目的的游走,我認為足夠了。」

人,只是會移動的布景,乏善可陳。

「不夠,『迷途屋』只是開始,我要你真正把心放開,重新接納不同的生活。」是到了該改變的時候。

「辦不到。」他找不到他的心。

「你……」很難不被他氣得抓狂的巫斯怒視著,為他的死硬脾氣感到頭痛萬分。

迷途屋本質上是販售魔法和巫術的商店,他們兩個「古人」並無一技之長,電腦不通,不懂現代科技,無文憑在身無法工作,又不願看人臉色,屈于人下,除了自行開店外別無他法。

巫術不能喂鮑肚子,魔法不能濫用,在可允許的範圍內,他們听從雲中岳的建議出賣他們能提供的法力,讓人們輕易的以金錢獲得他們所要的。

迷途屋銷售的商品並不多,但足以應付精神生活貧瘠的都會男女,從賣出第一只福袋起,口耳相傳的靈驗度已為他們招來不少客人。

開張不過半個多月,賺進的金額已超過上百萬。而他們的商品以價制量,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,大部分人只是進來看一看,真正買得下手的並不多。

其中以願望袋最搶手,一次只能盛裝一個願望,也只能買一次,價格不高卻保證一定實現,但心願不能超過己身以外,否則便失去效用。

店里還有能讓自己听見心中聲音的心符,和不管是誰一躺上去便美夢不斷的美夢枕,以及讓人如身陷虛幻空間的幻境石,每每令購買者驚奇不已。

這里有巫斯為你看前世今生,排命解惑,不論你信或不信,他收費的價格因人而異,有時是天價,還不見得為人排解,有時分文不取替人除穢去污,端看他心情。

來店消費者以女客居多,而且手筆之大令人咋舌,她們不外是求幸福和美貌,想要是如何捉住男人的心和留住青春的尾巴。

但是不可否認的,里頭的男子也是吸引她們目光的重點,其他倒在其次,女人的弱點在于受不了男色的引誘,以及想撫平男人眉間細紋的母。

「雷米爾,你一定要這麼難溝通嗎?我只是要你張大眼楮看看這個猶可取的世界。」盡避烏煙瘴氣,物欲橫流,它仍是美麗的,充滿未知的希望。

眼前俊美無儔,彷佛邪惡天神般的俊拔男子便是指環的主人--雷米爾,也是荷米絲傾其一生所深愛的魔法師情人,她的精血所困住的迷途靈魂。

「你的好意我心領了,多謝關心。」雷米爾優雅的舉起手輕拍,巫斯拎著人的巨掌頓時一松。

得到自由的雲清霈反而不急著離開,一臉興味的看向一個比一個冷淡的「長輩」,贊嘆造物者雕琢出完美的人種。

雷米爾的確美得令人嘆息,大衛雕像的力與美尚不及他的百分之一,米開朗基羅肯定懊惱沒早日遇見他,否則他將會留下曠古絕後的佳績。

「你干麼對這小子那麼好,他一肚子壞水不懷好意。」都幾歲了還扮鬼臉,真幼稚。

吃味呀!巫斯叔叔,我人緣比你好是事實,千萬別太沮喪,下次我帶個面具讓你遮丑。他露出兩拂白牙,咧嘴I笑,

「我有話問他。」

一听他有話想問,兩人的神情立即緊繃,一個發出警告的怒視,一個收起嘻皮笑臉正襟危坐,生怕又說出「不合宜」的話語。

「有什麼好問的,我來這世界已經二十年了,有哪里不了解可以問我,他除了會搗蛋外別無長處。」快走,別再逗留。

收到巫斯眼中傳來的訊息,不情不願的雲清霈腳一抬,嘴里嘟囔著被污蔑的埋怨,堂堂雲氏一族的族長讓人看輕了,他哀怨呀!

「我需要的答案你不會給我,而我不想在一團迷霧中打轉。」等待太久了,他哭泣的心也會怒吼。

沒人看見雷米爾做了什麼,他只是眼一垂揚手一揮,腳舉高的雲清霈像是被釘住一般動彈不得,身子被一股無形的吸力往後拉。

他驚訝的想著,這就是傳說中的魔法嗎?真是太神奇了。

嘴一撇,表情微擰的巫斯輕哼一聲,「我是巫斯,我知道什麼對你最好。」

「你的認知和我的認知有所誤差,你們誰要告訴我荷米絲是誰?」他的小伎倆瞞不了他。

兩張錯愕的臉同時一怔,視線一對說不出話來,他們以為已經成功的轉移他的注意力,沒想到只是自己的空歡喜,他敏銳的雙眼讓人無所遁形。

嘆息聲使沉默的氣氛顯得詭異,人人心里都有一個答案,卻沒人願意開口,這個問題太沉重了叫人無法負荷。

「真的有荷米絲這個魔女對不對,留聲機在哪里?我出高價購買。」哈!找到了、找到了,終于。

一道輕快的女音打破一室的沉靜,頂著一頭微卷偏棕栗發的女孩擠進三人之中。

「等一下,留聲機是我的,妳別想跟我搶。」嚇!差點被她捷足先登了。

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長腿一跨,搶先一步往氣呼呼的女子面前一擋。

「姓闕的,你干麼老是陰魂不散,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,你不累呀!」真是討人厭的背後靈,甩都甩不掉。

「我親愛的雀兒妹妹,妳怎麼不說我愛慕妳已久,舍不得和妳分開太遠。」闕天笙似笑非笑的睨著她,仗著身高讓她闖不進男人圈。

臉一紅,忿忿然的米子芙用力戳他的胸口,「讓開,好狗不擋路,你別想趁機調戲我。」

可惡、可惡,什麼都看不到,他存心和她過不去,仗高欺人。

「不,妳誤會了,我是真心喜歡妳,尤其是紅撲撲的可愛小臉多像芭比女圭女圭,叫我好想捏一捏。」說完他當真兩手一掐,拉扯她粉紅臉頰。

最恨人家形容她是真人版的芭比女圭女圭,吃痛的米子芙毫不客氣的踹他一腳。「去結冰的地獄反省反省吧!我是帶劍的雅典娜。」

「噢!最毒女人心……」還真踢呀!想害他殘廢不成。

抱腿一跳的闕天笙苦笑的露出空防,小小的身影趁隙低身一穿,順利的突破他的阻攔。

頭一抬,她還來不及開口說第一句話,入目的俊容讓她猛抽了一口氣,下巴一掉差點如花痴般流出口水,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。

和他一比,銀發銀眸的闕天笙只是一顆會跳動的豆子,還不配稱之為一個人。

「喂!我的雀兒寶貝,請別看男人看呆了,我還在這里。」鐵臂一伸,吃味的「豆子」一把將她摟入懷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