誓要泡到妻 第1章(2)

書名︰誓要泡到妻|作者︰金晶|本書類別︰言情小說

肖振杰坐起身,微薄的衣服勾勒著他絕好的身材,他挑挑眉,「還不出去?」他把她當成了孟氏的員工。

孟楠氣結,肖振杰這個人真的是應了那句金玉其外、敗絮其中,好好講話不行嗎,「我不是專門來偷看你,拜托你不要這麼自戀。」怦然跳動的心跳在她有意的控制下終於回復了正常。

她又不是花痴,居然被他的男色給蒙了眼,看看,真是瞎了她的狗眼,他到底哪里帥了,不就是有一張顏值高的臉嘛,有什麼了不起的,自戀狂。

「我要是再不醒來,你就準備要效仿王子吻醒我了。」肖振杰風輕雲淡地嘲諷,听得她的耳根都紅了。

「你不要胡說。」孟楠懊惱地說︰「你問我為什麼在這里,我還想知道你為什麼在這里,這里是我二哥的辦公室,你怎麼在這里?」

肖振杰一愣,「你二哥,你是孟西的妹妹?」隨即輕輕搖頭,「你們兩個真的不像。」

「什麼意思!」孟楠瞪大眼楮,狠狠地瞅著他。

「沒什麼意思。」

「你……」她瞬間暴走,他明明話中有話。

這是他們的第一次見面,卻不是最糟糕的,後面還有更糟的,可這麼糟糕的相遇、相處,她卻還是一不小心喜歡上了這個總是諷刺她的肖振杰。

孟楠眨了眨乾澀的眼楮,背著包包緩緩地走在路上,努力不去想她跟肖振杰之間的事情,現在只能用神經病來形容她自己,沒事找虐,喜歡上一個根本不喜歡她的男人。

其實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喜歡肖振杰,甚至因听到他跟二哥說的那番話而傷心痛苦,那是一句極為平常的一句話。肖振杰說,她像一個男生,沒有一個男生會喜歡她。

這後面的未盡的意思應該是包括肖振杰在內,沒有男生喜歡她吧,很傷人,卻是事實,因為她還真的沒什麼追求者。

男生似乎更喜歡長頭發、性格溫柔的女生,像她以前那頭短發還有大剌剌的性格,男生更容易把她當兄弟,而不是想泡她,她以前不在乎,可肖振杰這麼一說,她卻發現她無法不去在乎。

嚴格來說,孟楠並不是丑小鴨,但是孟家的好基因似乎都在孟家兩兄弟身上,她則顯得平凡無奇,最大的特色應該是她一雙又亮又黑的眼楮以及白皙的肌膚。就是她一身的白皙肌膚,所以才不會讓人錯以為她是一個男生,那是獨屬於女生的細致肌膚。

這幾年,孟楠改造了她自己不少,平凡的五官透過化妝變得立體,能讓人第一眼就對她有好感,再加上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,苗條縴細,怎麼也吃不胖的身材算是上天對她的彌補吧。

不過她發現男生還是更喜歡嬌小可愛的女生,而她恰恰不在其列,可要她學習嬌弱的氣質這是不可能的,她可以留長發愛美,可以化妝變美,但要她嗲聲嗲氣地說話,抱歉,不可能。所以她的性格還是沒有變,但起碼不會再有男生把她當兄弟了,因為她很有女人味了。

孟楠走進一幢公寓,她剛回來台灣,沒有住在家里,反而住在父母買給她的公寓里,一進門她就把腳上的高跟鞋踢得老遠,她最討厭穿高跟鞋了,可高跟鞋是女生必不可少的武器。

她光著腳走到冰箱前,拿了一罐啤酒,啪的一聲打開,隨意地灌了一口,她幸福得喊了一聲爽。坐在沙發上,喝得差不多的時候,她兩眼微眯,白女敕的臉頰染著兩團可愛的紅暈。孟楠揮舞著空著的手,對著空氣喊︰「肖振杰,我現在不可能嫁不出去,你等著看吧,我肯定能嫁一個喜歡我的男生,我現在這麼美,怎麼可能會沒有人喜歡我呢。」

說到最後,她驕傲地一笑,一口乾掉啤酒。她開始收拾亂七八糟的房間,她下得廚房,出得廳堂,集這麼多優點於一身的她,一定、一定會有男生喜歡她。

這一次她回來,她就是要把她自己給嫁掉,哼,肖振杰算什麼東西,不過就是她生命中的過客。

本來是她生命過客的人突然闖進了她的生活,這種感覺,孟楠只想說,Fuck!

一大早,門鈴不停地響著,孟楠一把拉開門,臉上寫著大大的不爽,恨不得將這個壞了她安寧的混蛋給殺了,「吵什麼吵!」她火大地罵道。

「呵呵……」

低沉的笑聲是她熟悉的聲線,孟楠揉了揉眼楮,清楚地看清了前面的男人,肖振杰。

「脾氣還是這麼暴躁。」肖振杰伸手親昵地要揉揉她亂糟糟的頭發。

她連忙避開,雙眸瞪得很大,直直地看著他,「你怎麼會在這里?」他不該在這里才對啊,他為什麼會在這里,而且怎麼會知道她在這?

罷起床的腦袋運作起來比較緩慢,半晌,她終於想起自己曾經年少時做過的蠢事,沒錯,當初因為被這個男人的美色所吸引,她喜歡上了他。然後,正巧她的父母要買一套小鮑寓送給她,她立刻說要買肖振杰隔壁的公寓,可惜他隔壁的已經被人買走了,於是她轉而求次買了他樓下的公寓。

當時她還暗暗地爽了很久、開心了很久,可他一看到她搬過來的第一句話不是歡迎她,而是說真不巧,他要搬家了。她搬進來,而他搬走了,她整個人都傻了,甚至疑惑他是不是看出了她什麼心思,這個直至今日還是謎,而她完全沒有了當初在床上輾轉反側,想要弄清楚的心情,已經無所謂了。

「你找我?」孟楠問。

「你這麼久沒有回台灣,我陪你逛逛。」肖振杰一副跟她關系很好的模樣說話。

孟楠的嘴角抽了抽,除非她腦子有問題,否則她怎麼可能跟他一起逛逛,去了美國幾年,她已經不像當初那樣年輕氣盛,說話不經過大腦了,她現在是一個成熟的女生,「太早了。」她看了一眼時鐘,才早上八點,天吶,她真想揍死他,擾人清夢者都是仇人。

肖振杰狀似驚訝地看著她,「我以為你要調時差,現在應該睡不著才對。」

她暗自咬緊牙關,「謝謝你的好意,我需要休息。」不再多說,她伸手準備關門。

肖振杰擠了進來,一臉的為難,「可我已經在這里了。」

孟楠差點吐血,「肖大哥,你肯定很忙,有很多事情要做,趕緊去做吧。」

她趕人的動作太明顯了。肖振杰的臉上沒有一絲尷尬,淡定自如地說︰「不忙,今天是周末,而且我們這麼多年沒見,你不想我嗎?」

要不是早知道肖振杰對她是什麼樣的心思,早知道他不可能喜歡她,估計此刻她會靦腆得紅了臉,站在門口羞愧得不敢說話了,但她早知道他不喜歡她。孟楠面色如常地說︰「想……」

他的眼神微動,彷佛瀲灩月光在黑暗中沉浮,他的唇角不禁抿起一抹完美的弧度。薄唇微張,正要說話,她又繼續說︰「我想啊,不僅想你,還有想很多朋友。」她心不在焉地說,她確實想,只是她抑制了去想的念頭以及想他的次數,她努力告訴自己,肖振杰以後就只是二哥的朋友,她不會再喜歡他了。

多虧了長達四年的有意無意的自我催眠和暗示,她現在能輕松自如地面對他,只是心口略微有些澀意,但不明顯,她可以滿不在乎地直接忽視。

薄唇仍然維持著上揚的弧度,只是線條微微僵硬,彷佛只是一抹沒有任何意義的笑容。肖振杰輕咳一聲,迅速地說︰「既然如此,那我們一起吃早餐吧。」

孟楠呆呆地看著他,厚顏無恥的人她見過,但能不要臉到這種程度的人,她真的是甘拜下風了。她臉色微紅,卻不是羞澀,而是被氣的,她都說了要睡覺,這個人……

「小楠。」肖振杰輕柔地喊她的名字。

孟楠傻乎乎地說︰「干什麼?」

「天氣冷了,你還是多穿一件衣服比較好。」肖振杰關心地說。

孟楠低頭,她身上是一件吊帶背心,不大不小的胸脯包裹在柔軟的衣料里,而她的身下只穿了一件印有HelloKitty圖案的短褲。孟楠不解地看著他,「不冷啊。」

肖振杰的眼神幽幽地收回,似是不好意思,他紳士地看向別處,語氣異樣地問︰「無論是誰,你都穿成這樣迎接?」

他這是什麼話,她穿這樣有什麼奇怪的。孟楠無語地白了他一眼,「我不覺得自己這樣穿有什麼奇怪。」

肖振杰抿了一下唇,俊臉的線條微冷,他月兌上的外套,直接披在了她的身上,「感冒你就慘了。」語氣不重不輕,讓人模不著他真實的想法。

肖振杰的外套還帶著他身體的溫度,披在她的身上就好像肖振杰用他的身體在溫暖她的身體。孟楠的心情一下子就變得焦慮了,他干嘛對她做這麼曖昧的舉動。也不是吧,也許他只是關心她,可老天爺,她現在不需要他的關心,他哪里涼快就去哪里待著吧,她不想一輩子就吊死在他肖振杰這棵樹上啊。

別人都說出國好啊,可以吃吃喝喝地玩樂,還能跟外國帥哥談談戀愛,可她那四年可不是這樣度過的,每天除了打扮就是讀書,讀完研究所,她又跑到外國公司上班,她根本沒有機會跟帥哥談戀愛啊。

好不容易走出了肖振杰這個陰霾,她覺得自己可以驕傲地面對他了,才辭了工作跑回了台灣,現在她要是再走回頭路,她就是豬!孟楠動作迅速,帶著不可掩飾的心急,她用力抓住外套的一角往下一拽,絲紋不動。

孟楠頭看向肖振杰,他的雙手正按在她的肩頭上,一雙黑眸看不出什麼情緒地盯著她,「不準月兌掉。」

他這是什麼口氣,在跟誰說話呢,她要月兌就月兌,他管得著嗎。就像在比誰的力氣更大一點似的,她拽著衣服,而他按著衣服,最後勢均力敵,他根本就沒有因為她是女生而退讓一分一毫。

也對啦,她在他的眼中根本就不是什麼女生,他干嘛退讓,可既然不把她當女生,也不要對她做出憐香惜玉的動作。

「肖大哥,拿開你的手。」她咬牙切齒地說。理智尚存,所以她姑且能禮貌地對他說話,否則她就要罵髒話了。

「穿著,直到你換衣服為止。」肖振杰不退步地說。

孟楠忍著氣,「好,我現在要去換衣服,所以麻煩你拿開你的咸豬手。」

肖振杰嗤笑一聲,「你在國外待太久了吧,想吃豬蹄的話我等等帶你去吃鹵豬蹄。」

說不過他,孟楠輕哼一聲,他慢慢地放開手,她立刻轉身進房間,他邁開腳步跟上去,順手幫她關門。

望著她的倩影,肖振杰的眼神蕩漾出不一樣的光芒,她終於回來了,終於舍得回來了。他悄然將手插進口袋里,冷峻的俊臉籠罩在陰影之中。